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
《重庆市铜梁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户口迁移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发〔2019〕12 号),高标准推进铜梁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铜府办〔2021〕63 号)的要求,区公安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解读说明:
一、政策依据
《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央、重庆市相关文件,即:《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19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庆西部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5号),并结合铜梁实际,完善铜梁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户口迁移政策。
二、政策目的
进一步加快推进铜梁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提供政策保障。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以来,根据工作部署,区公安局启动《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修订工作,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重点内容解读
《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农村地区户口迁移、职责分工、附则共五章一十四条。
(一)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包含在铜梁城镇购买成套住房落户、在铜梁务工经商落户、成年子女投靠城镇地区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城镇地区的成年子女落户、因父母死亡、失踪,未成年子女无父母监护投靠城镇地区的近亲属落户、居住在铜梁区的退休人员在城镇地区落户等六类户口迁移。
(二)农村地区户口迁移。包含在铜梁区农村地区投资创业、返乡就业的专家、持重庆英才服务卡A、B类人才在铜梁区农村地区落户等三类户口迁移。
五、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qstl.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