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76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
复函
夏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共享单车便于市民安全出行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区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号牌管理
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一是区城综办印发了《重庆市铜梁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铜城综办〔2022〕20号),制定了管理细则,明确了运营公司主体责任,细化了我局和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局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保障小玛电动自行车安全、稳定运营。二是按照管理办法及监管部门要求,投入使用的所有共享电动车均登记有非机动车号牌。三是为保障骑行人员利益,小玛共享单车运行公司均为所有投入使用的共享单车购买了车损险、人伤险。四是要求小玛电动自行车运营公司加强巡查维护,对因其他原因号牌缺失、头盔缺失的,及时补办补齐,及时拖移处置未按要求归还的车辆。
二、加强执法监管,规范运营秩序
一是设置了城区固定检查站(龙门街中医院红绿灯、黄角垭红绿灯)和流动点(雪庵公园红绿灯、中南路路口等11处),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巡查发现的存在违法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小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安全教育、文明规劝。二是针对违法停放问题,小玛运营公司使用地图圈划了电子围栏,针对用户未按规定归还停放的,系统自动收取较高的还车费用。同时小玛公司安排维护人员及时对未按规定归还停放的车辆,及时拖移规范摆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区融媒体中心通过铜梁网“曝光台”曝光我区不文明使用共享电单车行为,呼吁市民文明用车、有序停放,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用车停车环境。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类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三是结合“五进”宣传教育主题,深入我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高校将共享单车安全骑行纳入课堂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重庆小玛公司制作了文明骑行标示贴,张贴在车身醒目处提醒用户文明用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区城管局等单位同心协力,加强扫码电动车的管理,为全区文明交通注入新的元素。也希望您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复函已经副区长肖洪波审定,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祥华签发。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