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95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
区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复函
叶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骑行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149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区融媒体中心通过铜梁网“曝光台”曝光我区不文明使用共享电单车行为,呼吁市民文明用车、有序停放,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用车停车环境。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现场点对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560余人,提高了特定人群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三是结合“五进”宣传教育主题,每月组织警力深入我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播放事故警示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四是重庆小玛公司制作了文明骑行标示贴,张贴在车身醒目处提醒用户文明用车。
二、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在城区龙门街与中兴路交叉路口、中兴东路与塔山东街交叉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检查站,在中南路、白龙大道、迎宾路等重点路段设置了11个流动检查点,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巡查发现的存在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小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文明规劝。二是区多勤联动办通过检查,对发现的43名利用他人账号使用小玛共享电动自行车的16周岁以下用户进行教育,并反馈至重庆小玛公司将账号加入黑名单。三是对因不当使用或故意破坏等造成共享电单车设备损坏的用户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加强技改升级
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我局与区城管局等部门联合督促小玛电动自行车运营公司进行了多人骑行重力感应断电减震的研发和测试,目前正在改进装置;智能头盔已完成研发测试及生产,目前正在陆续装备到车辆,安装后用户需全程佩戴头盔骑行。关于增设反光后视镜的建议,已向运营公司反馈,切实优化骑行人员观察视线。
此复函已经副区长肖洪波审定,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祥华签发。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