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对电信诈骗
案件中涉案账户冻结资金予以返还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办理赵某权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赵某权被诈骗资金转入至银行账户22802101040024370(账户名:成都孟连梁周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铜梁区公安局已将涉案银行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将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请以上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15320330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