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奖励推树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经重庆市铜梁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拟对刘永兴、冉宏沛的英勇事迹确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刘永兴,男,79岁,重庆市铜梁区人。
冉宏沛,男,63岁,重庆市云阳县人。
2026年5月27日10时许,旧县街道石砚村村民刘永兴、冉宏沛在听到万兴养殖场老板刘某的姐姐刘某某的求救后,与刘某某一起下粪井救助已失去意识的刘某,在施救过程中,由于现场条件限制,以及粪井属于密闭空间,导致呼吸困难,刘某某也昏迷在粪井排粪通道内,刘永兴、冉宏沛二人见状便合力将刘某某从粪井排粪通道内救出,随后三人被赶到的120拉走救治。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结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重庆市铜梁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23-45874203(工作日上班时间)
通讯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迎宾东路1111号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