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一、铜梁区公安局办理郭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郭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996900098110530(账户名:杨丽,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梁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二、铜梁区公安局办理郭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郭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2801542821003809(账户名:陈海英,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铜梁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三、铜梁区公安局办理郭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郭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8480089840342375(账户名:蔡品,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铜梁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四、铜梁区公安局办理郭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郭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0286014942724(账户名:杨丽华,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铜梁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将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0日。
请以上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翁进伟
联系电话:18223438192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