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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5114E/2025-00052
  • 铜公发〔2025〕46号
  • 公安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公安局
  • 有效
  • 2025-09-03
  • 2025-09-04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对莫宗彬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表彰的决定


铜公发〔2025〕46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对莫宗彬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给予

表彰的决定

为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及时施救,号召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让社会充满正能量,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经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区公安局研究决定,特给予莫宗彬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希望受表彰人员珍惜荣誉,继续保持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铜梁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59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莫宗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莫宗彬,男,汉族,25岁,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

2025年7月5日16时许,铜梁区巴川街道书香门第小区24栋2-4着火,租住在该小区2栋的西城小学教师莫宗彬发现着火后,冒着楼道浓烟,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进入着火楼栋挨家挨户敲门提醒,帮忙疏散群众,同时救助该栋4楼一名无行动能力残疾人员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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