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做好秋收及“中元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的通知
各所、队、处、室:
近日,我区虽持续降雨但高温仍然未退,据市级相关部门会商,重庆大部地区已陆续进入阶段性晴热少雨时段,并将持续至8月下旬。当前,正值秋收时节野外农事活动增多,加之农历“中元节”临近,森林火险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加大,林区发生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秋收及“中元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事故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努力确保我区生态资源安全。
二、高度重视,严防“中元节”习俗引发森林火灾
8月22(农历7月15日),为传统“中元节”,即民间传说中的七月半“月半节”、又称“鬼半节”,老百姓有在野外烧钱化纸、“泼水饭”、祭祀鬼神的习俗,这些行为在林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深刻汲取往年的“中元节”因这些祭祀活动引发山火的教训,各派出所、有关警种要在“中元节”期间,特别是当天傍晚和夜间,要协同镇、村、社干部、护林员一起深入到林区各村各社等重点部位,加大宣传力度,排查火灾隐患,严禁在林区及林缘烧钱化纸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引发森林火灾。
三、积极作为,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4+4”职责
按照《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4+4”职责清单》和区局《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有关警种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处置4项主责和森林防火4项协同职责:一是积极作为。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级别,配合林业、应急等部门和辖区党政单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查处等工作;二是履职尽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派出所、有关警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等工作,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
各派出所、有关警种要充分把握森林防火规律和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切实开展风险研判,积极协同林业、应急等部门和辖区党政单位,加强林农结合部、旅游景区、坟头、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坚持“联防、联查、联打”要求,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重点突出对林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人为纵火等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生火情后,要会同林业、应急等部门和辖区党政有关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开展现场勘验,及时查明起火原因,依法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灵通信息,全力做好通讯保障和信息上报工作。
各派出所、有关警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保障火灾监测和信息的畅通。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上报区局指挥中心和食药环(森)支队。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收集和文字资料的撰写,及时报送至区局食药环(森)支队(报送地址:区局公安信息网ftp://77.100.118.53(用户名:syh, 用户密码:syh)“森林防灭火工作”文件夹内,联系人:吴文勇,联系电话:45677110、 19923809889。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