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黄成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8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完善老旧住宅的无障碍通行,提升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出台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2日转发了该文件。2021年12月1日,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根据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要求,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给予资金补助。
加装电梯政策出台后,我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我区老旧小区居民增设电梯意愿强烈。2018年以来,累计收到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申请502个,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402部,建成392部,惠及家庭约7840余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结合现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和工作实际,针对您关心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业主的主体责任
根据《办法》,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楼栋未分单元的,应当经本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审批申请。作为加装电梯的项目业主方,一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承担项目安全和质量相关责任。
(二)加装电梯现场勘察和意见审查
根据《办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收到加装电梯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目前加装电梯现场踏勘过程均对项目用地、消防疏散、地质安全、线路迁改情况等进行了详细地查勘。
根据《意见》,设计方案需经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查同意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设计方案须经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相应合格报告;二是征求业主意见阶段的现场勘查表、公示阶段的公示平面图、施工图须保持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加强施工过程监管
根据《办法》,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加装电梯过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加装电梯已建立起部门联动管理机制,项目一经审批通过,即通过创建的部门联动群将相关审批情况推送到各部门,及时地推进相关监管工作。
(四)后续电梯使用维护管理
根据《办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的使用和维护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增设的电梯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维护费用及制度等目前已由业主和电梯公司签署具体的维护协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局将继续在矛盾协调、施工过程监管等难点、堵点方面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持续用力,继续做实做细增设电梯方案的现场踏勘和审查审批等工作,高效推进该项民生实事,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王小波审定,由局长欧朝刚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