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27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9号和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15号部分内容的公告
因实施城市规划建设项目涉及南城街道梯子村七组拟征地部分面积调整,现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9号)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9号部分内容的公告》(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15号)对应内容作如下变更:
将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9号中“拟征收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等2个村9个组集体土地49.8732公顷,其中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0.1027公顷、二组1.9160公顷、三组23.0152公顷、五组0.7611公顷、六组7.3394公顷、七组2.1963公顷、九组0.4172公顷、十组6.3462公顷,梯子村六组4.3345公顷、七组3.4446公顷”变更为“拟征收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等2个村9个组集体土地49.8814公顷,其中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0.1027公顷、二组1.8824公顷、三组23.0488公顷、五组0.7611公顷、六组7.3394公顷、七组2.1963公顷、九组0.4172公顷、十组6.3462公顷,梯子村六组4.3345公顷、七组3.4528公顷”。
将铜府征地预公告〔2024〕15号中“拟征收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等2个村9个组集体土地49.8732公顷,其中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0.1027公顷、二组1.8824公顷、三组23.0488公顷、五组0.7611公顷、六组7.3394公顷、七组2.1963公顷、九组0.4172公顷、十组6.3462公顷,梯子村六组4.3345公顷、七组3.4446公顷”变更为“拟征收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等2个村9个组集体土地49.8814公顷,其中南城街道聚星村村集体0.1027公顷、二组1.8824公顷、三组23.0488公顷、五组0.7611公顷、六组7.3394公顷、七组2.1963公顷、九组0.4172公顷、十组6.3462公顷,梯子村六组4.3345公顷、七组3.4528公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