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平因保管不善,将2****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平
2024年6月28日
曾*平因保管不善,将2****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平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