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容 身份证号码:5102**********4627
申请人:陈*兰 身份证号码:5102**********4669
申请人:陈*菊 身份证号码:5102**********0440
申请人:陈*明 身份证号码:5102**********0396
被继承人:范*玉 身份证号码:5102**********0446
申请人陈*明、陈*容、陈*兰、陈*菊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10月8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范*玉于2015年9月26日死亡。
二、申请人陈*明、陈*容、陈*兰、陈*菊系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和陈*明按份共有的不动产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金龙大道**号锦天水岸*-*-**(不动产权证书:渝2016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41****号),该不动产50%系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陈*兰 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