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51执恢2217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地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9房地证2013字第2****号 |
何*键 |
原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号(龙城御景)*幢*-**-*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51执恢2217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地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9房地证2013字第2****号 |
何*键 |
原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号(龙城御景)*幢*-**-*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