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大庙镇金桂大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3-45369898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4日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庙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大庙镇金桂大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3-45369898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