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田*富(已过世)保管不善,将庆隆乡集建1990字第8-111****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继承人保证该证遗失(灭失)属实,该不动产未被征地拆迁、收购、收回,未参与宅基地复垦,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继承人田*利承担,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利
2026年3月18日
因权利人田*富(已过世)保管不善,将庆隆乡集建1990字第8-111****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继承人保证该证遗失(灭失)属实,该不动产未被征地拆迁、收购、收回,未参与宅基地复垦,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继承人田*利承担,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利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