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铜委法〔2020〕1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扎实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组织保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法治规划自然资源建设,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规划自然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房管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层层分解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了立局党组学法制度,2020局党组会专题学习法律知识2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知识2次。同时,坚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诉讼案件的分析办理和旁听庭审时组织案涉科室人员全程参与,累计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调查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业务集中培训4次,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向全局干部职工下发《民法典》读本,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及《新土地管理法》宣传学习讲座2次,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在服务窗口张贴。
二、狠抓制度建设,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等议事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都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坚持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加以专业指导,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局发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程序、统一公布施行、报送司法局备案等程序。凡印发规范性文件,均须由法规督察科把关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政策、程序是否合法,对需要报请区政府审批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批。同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坚持把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保证法制统一和保障政令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三、狠抓依法履职,认真履行规划自然资源法定职责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同税务部门对标世行标准,优化窗口设置(设置9个综合窗口),实行合署办公,实现一次性告知、一套资料传递、一个审核流程、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服务。二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全力打造卓越的营商环境。2020年我局共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58件。
(二)从严违法行为查处。严格违法行为查处全面落实巡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山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3件,处罚款255.34万元;查处矿山违法案件4件,整改4件,处罚款42.74万元;查处规划违法行为19件,处罚321.07万元。2020年共计处罚款619.15万元,有效打击了土地矿山和规划违法行为。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在区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机构、人事、预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土地供应出让、矿业权出让转让、行政审批等相关信息共2745条件,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4件,均已办结。
(四)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复议)。2020年代区政府办理征地拆迁、规划执法等行政诉讼28件(代区政府应诉4件),败诉4件,败诉率为16%。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3件。
四、狠抓普法教育,营造良好规划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搞好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集中开展规划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2020年以来,由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带头集中开展规划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和业务街头宣传5场次,累计发放《政策法规及常见业务问答》13000余册,接待群众咨询并解答问题近1000余人次,广泛宣传规划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在全区上下营造起良好的规划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五、2021年工作打算
我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充实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未进入目录库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坚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加强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严格执行《铜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不当行政行为前期纠错能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