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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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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全国征地信息公开

2020年我局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拟征地公告32个,发布正式征地公告11个。

(二)规范土地市场信息公开

全年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铜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平台发布各类土地市场相关数据121条,其中,供地计划、出让公告53条、成交公示43条,接受社会监督公示23条,重庆市铜梁区存量住宅用地相关信息公告2条。

(三)做好矿业权市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公示

全年公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11条,组织抽查矿业权人开采公示信息10条,同时将结果进行了公示公开。

(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在2020年我局已办理1个控规修改项目,分别在铜梁区人民政府、控规修改现场以及申请单位的公示栏对控规修改草案进行公示。

(五)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

我区全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53次,共发送预警信息约19716条。实时调度“四重”网格员2000余人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成功预警小林镇圣灯村张永生等3处地质灾害灾(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无人员伤亡,确保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决算及相关的决算情况说明等资料。

(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共计办理土地、矿产、规划案件43件(其中土地案件20件,矿产案件4件,规划案件19件)

因我局无强制执行权,共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0件。

(八)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35件、区政协提案33件,其中,主办40件(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15件);分办7件(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2件);协办21件(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6件);截至目前,40件主办件、7件分办件已办毕并寄送代表;21件协办件已全部按时办毕并寄送主办单位,我局获得铜梁区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九)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4件。其中,信函申请20件,当面申请4件,已按时办结21件。从申请人的类别来看,有23件是群众的申请,有1件是法人企业的申请;从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内容主要是涉及征地类的相关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均向申请人予以公开。

(十)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涉及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共21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项,所有事项已编制服务指南,并通过“渝快办”平台和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对外发布,并实行动态更新。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的公开渠道采用互联网,在铜梁人民政府网站下设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子栏目,还可以通过自然资源部全国征地共享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31

-1

6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0

0

56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14

4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260.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1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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