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求《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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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及时更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在重庆市铜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无异议。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