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经信发〔2024〕26号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废止《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培育“20强”“20快”工业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2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晨燕;联系电话:15808068601)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件)
1.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培育“20强”“20快”工业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经信发〔2022〕53号)
2.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金融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铜经信发〔202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