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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154B/2025-00016
  • 铜经信发〔2025〕9号
  • 工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
  • 2025-03-25
  • 2025-03-28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铜经信20259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经信领域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发现、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性,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渝安办202498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铜安办2025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6月底前,推动民用爆炸物品、燃气、电力、油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底前,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二、主要任务

区各经信领域相关企业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报告情形和奖励标准,要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明确报告内容。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1.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2.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未按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篡改、隐瞒、相关数据、信息等。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场所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许可,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不足,未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监测并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对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等。

4.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包括未按规定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未建立和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情形,以及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等。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二)明晰报告途径。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受理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人员,灵活采用微信小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受理方式并在醒目位置向全员公示,简化报告程序、畅通报告渠道,让从业人员清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

(三)认真核查整改。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与报告人员沟通、商研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四)落实奖励资金。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五)及时实施奖励。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奖励,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

(六)加强正向激励。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际,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激励引导。

(七)注重结果运用。注重加强对从业人员报告隐患情况的分析,举一反三研判现场管理、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八)强化宣传引导。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强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

(九)结合“两单两卡”。《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铜安委202111号)规定,对一线从业人员在“两单两卡”规定的范围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经查实后,提高奖励标准。因举报的事故隐患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给予一线从业人员重奖。

(十)强化程序保障。要结合实际强化程序保障,明确隐患报告、隐患核查、隐患整改、奖励申请、奖励审批、公示与监督、奖励发放等程序,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

三、推动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地。各经信领域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广大从业人员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切实把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作为新时代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性、改革性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迅速部署落实,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见效。

(二)强化宣传普及,完善内外衔接。各经信领域相关企业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宣传教育。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同时,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内外衔接机制,做好内部报告奖励和举报奖励两项制度的有机衔接。从业人员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报告,本单位未及时处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从业人员在岗位职责外发现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有权向本单位报告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排查整治各经信领域相关企业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实施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检查,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制度制定、资金保障、台账建立等情况一并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及时将相关内容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区经信委将把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制定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并督促检查。对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的事故隐患,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视情形组织专业力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从业人员内部报告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325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蒋德银;联系电话:4568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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