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经信发〔2019〕102号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网重庆铜梁供电公司、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渝铜燃气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问题,现将《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
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依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着力解决农村地区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等行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用电用气,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整治农村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用电用气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专项整治,各企业100%设立24小时报警报修咨询电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企业100%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报警报修和投诉举报电话宣传覆盖率100%,投诉举报回复率100%,燃气设施一般隐患整改率100%,较大及以上隐患消除前整治方案和防范措施落实率100%,农村配电网络危急严重缺陷消除率100%。
二、组织领导
区经济信息委成立重庆市铜梁区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张 勰 区经济信息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曾西明 区经济信息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晓波 区经济信息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 琴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成 员:
蒋德银 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科科长
汤雪松 国网重庆铜梁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玉锋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梁济华 重庆市铜梁区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知明 重庆市铜梁区渝铜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科,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蒋德银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公司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整治内容
重点针对农村地区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下以下方面:
(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无设计、未按规定和规范设计、未按设计建设等问题。
(二)设施巡查维护方面。重点整治设施台账不健全,未按规定和规范开展巡查维护,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不及时,重大隐患消除前防控措施、整治方案不落实,燃气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入户安全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三)报警报修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设立并公开24小时报警报修电话,报警报修无响应,处理报警报修不及时等问题。
(四)投诉举报监督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设立并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受理地址,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敷衍塞责等问题。
(五)用户服务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天然气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和规范开展用户服务,通气等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入户安全检查走过场,缴费通知不规范,《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编制发放不到位,未建立落实24小时报险报修制度,服务超过时限等问题。
(六)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重点整治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企业以及相关产品、货物、服务供应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乱收费,强制消费器具、货物、保险等产品,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9月至11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9月底前完成)。区经济信息委制定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并公布企业公示信息(附件3、4),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人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区经济信息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底前完成)。各企业按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整治内容,通过自查、征求意见、收集投诉举报等方式查找问题,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对照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明确整治方案,及时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整治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企业要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2019年10月28日前报区经济信息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估总结阶段(11月8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市经济信息委要求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巩固迎检阶段(11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企业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效果,迎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抽查和督导。
五、工作要求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区纪委监委要求,主题教育第二批单位是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立足职责,落实责任。区经济信息委按照三定规定,通过严格规范执法和整治期间对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的手段,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治工作。对无管理权限的价格、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函送相关部门落实整治。
(三)开门整治,广泛参与。各企业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会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确保重点整治内容、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进村入户。要根据收集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用户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将反映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治问题清单,并及时处理。
(四)完善台账,畅通信息。各企业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信息收集、更新机制,认真填写《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1),各企业分别于10月14日、30日向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科报送《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科汇总经审定后上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区经济信息委要加强过程跟踪督导,通过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或通过本地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群众公示问题清单、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查改问题不认真、整治问题效果不好的,区经济信息委将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蒋德银,45684701
附件:1.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2. 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科填写)
3.农村地区电力服务承诺(暂行)
4.农村地区燃气服务承诺(暂行)
5.联络人名单
附件1
XX企业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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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内容 |
问题来源 |
问题类别 |
收集时间 |
所在区域 |
所属企业 |
整治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进展情况 |
办结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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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问题来源填自查、征求意见、投诉举报、其他,若为征求意见、投诉举报和其他方式的,还应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2.问题类别填方案中五项整治内容
3.时间均要准确填写年月日;
4.所在区域应具体到村居、社区;
5.所属企业应与企业工商登记企业名一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深化电力、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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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问题数量 |
已完成整治(移交)数量 |
完成率 |
整治效果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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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管理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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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巡查维护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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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报修管理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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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监督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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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管理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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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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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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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区县: 填报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XXX电力公司农村用电服务承诺书(暂行)
一、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农村地区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不超过2小时。
二、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10千伏高压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送电。
四、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五、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六、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七、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在农网改造中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八、不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九、相关服务信息
(一)服务站点
1.站点名:XXXX,地址:XXXX(具体到门牌号),服务区域:XXXX(具体到乡镇);
2.站点名:XXXX,地址:XXXX(具体到门牌号),服务区域:XXXX(具体到乡镇);
.....................
(二)报警报修咨询方式(1、2为必填)
1.报警报修咨询电话:XXXX
2.报警报修咨询地址:XXXX(具体到门牌号,若与服务站点相同,可填写“见服务站点”)
3.微信公众号(app):XXXX
4.邮箱地址:XXXXX
.....................
(三)投诉举报方式
1.企业投诉举报电话:XXXX
2.企业接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地址:XXXX
3.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XXXX
4.主管部门接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地址:XXXX
5.其他投诉举报电话:XXXX
附件4:
XXX燃气公司农村用气服务承诺书(暂行)
一、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燃气设施每3个月巡检一次,每6个月一级维护保养一次,每12个月二级维护保养一次,每24个月三级维护保养一次,确保燃气设施运行正常,为用户连续、稳定提供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天然气。遇管网计划性检测、维修暂停供气,提前48小时内通知用户,停气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紧急事故除外)。二、因上游气源紧张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保证稳定供应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调控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用气。
三、设立24小时报警报修咨询电话,安排抢修抢险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发生燃气泄漏等重大险情后,抢修抢险值班人员5分钟内出发。其它故障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
四、可通过报警报修咨询电话预约通气业务,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上门通气检查,具备用气条件的,收取通气资料、签订用气合同并开通用气。
五、居民通气只需提供房屋或土地权属证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不强制消费材料、器具、货物、保险等产品和服务,不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七、严格执行《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要求,对农村用户的入户检查和用气知识宣传每年不少于2次;
八、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和收费政策,及时通过营业场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九、不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相关服务信息
(一)服务站点
1.站点名:XXXX,地址:XXXX(具体到门牌号),服务区域:XXXX(具体到乡镇)
2.站点名:XXXX,地址:XXXX(具体到门牌号),服务区域:XXXX(具体到乡镇)
.....................
(二)报警报修咨询方式(1、2为必填)
1.报警报修咨询电话:XXXX
2.报警报修咨询地址:XXXX(具体到门牌号,若与服务站点相同,可填写见服务站点)
3.微信公众号(app):XXXX
4.邮箱地址:XXXXX
.....................
(三)投诉举报方式
1.企业投诉举报电话:XXXX
2.企业接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地址:XXXX
3.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XXXX
4.主管部门接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地址:XXXX
5.其他投诉举报电话:XXXX
......................
附件5:
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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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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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员名单请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8250585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