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经发办,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切实规范我区管道燃气用户端的安装、维修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天然气使用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规范安装维修,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单位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纳入我区安装单位目录清单。
2.自愿纳入目录清单的安装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
(3)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用良好,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3.申请登记:登记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起至当年10月30日止(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新申请登记的单位应在登记时间内向我委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4.审核确认:我委将对安装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安装单位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供群众自主选择。
5.清单管理: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已纳入目录清单的安装单位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我委。对不再符合纳入清单条件的单位,我委将及时移除。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