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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63X3/2024-00168
  • 交通
  • 行政处罚
  • 铜梁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
  • 2024-09-02
  • 2024-09-04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铜交执罚〔2024〕1511447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铜交执罚〔20241511447

案件名称:绥中县骏达运输车队辽PA9***在铜梁区石庙非现场治超站点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绥中县骏达运输车队

主要违法事实:绥中县骏达运输车队辽PA9***2024627日在铜梁区石庙非现场治超站点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4轴车,车货总质量36.1吨)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2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生效期:202492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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