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铜交执罚〔2024〕1511686号
案件名称:资阳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川M35***在铜梁区石庙非现场治超站点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资阳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资阳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川M35***于2024年7月30日在铜梁区石庙非现场治超站点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6轴车,载货状态下违反规定使用5轴行驶,车货总质量50.7吨)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处3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生效期:2024年9月10日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