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区交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交通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有力有序推进重点工作,扎实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区交通局查处违法案件1999件,罚款188.19万元。其中,道路运输1757件,罚款152.64万元;水上交通11件,罚款5.84万元;交通建设69件,罚款7.16万元;超限超载162件,罚款22.55万元。固定治超站移交交警处罚超限439件。处理路产路损案件39件,路产赔偿11.35万元。未发生因执法引起的上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安全事故。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交通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重点学习。2023年,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各下属单位组织学习4次。
(二)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以来,区交通局先后印发了《2023年全区交通法治工作要点》(铜交通发〔2023〕35号)、《2023年全区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铜交党发〔2023〕11号)、《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关于调整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铜交通发〔2023〕50号)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全年法治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部署全局法治工作,全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2次。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制定中,切实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二是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充实法律专业力量,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区交通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年共参与4起民事诉讼案件,1起行政复议案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三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发了《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财务管理制度》(铜交通发〔2023〕27号),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应知应会手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全年参加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班13次,参训人员37人次;参加以考促训2次,参考人数16人;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内部执法业务培训2次,参加人员60余人次;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执法培训4次,参加人员120余人次。
(五)加强执法监管,落实普法责任。
1.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示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60件。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40台,相机2台,录像机1台,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可回溯。三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案件及处罚由法律顾问参与把关、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全年法制审核案件187件,集体讨论案件121件。
2.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一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实施了《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铜交通法制〔2023〕1号)和《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铜交执法〔2023〕29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专项整治期间共收集问题线索26条,核查线索26条,列入问题清单13个,整改核销问题13个,核销率100%。二是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加强日常工作的纪律考核并及时通报。
3.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一是邀请法律顾问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和案件点评,2023年随机抽取评查案卷40卷,持续提升案件办案质量;二是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案卷评查,评查案卷140卷。
4.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使用“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完善更新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2023年抽查监管对象36家次,及时将监管结果在平台进行录入、公开;二是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2023年通过双随机系统发起联合抽查任务3次,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检查企业3家次。
5.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全年查处非法营运案件274件,罚款71.74万元;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移交交巡警支队依法暂扣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32件。二是结合说理式执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2023年依法实施免予处罚49件,约谈服务对象22次,持续提升执法为民服务水平。三是畅通监督服务热线,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投诉,积极采取说理式执法,协调双方矛盾;受理群众投诉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279件,经调查核实,其中4件为无效投诉,249件通过说理式执法经教育改正免于处罚,行政处罚26件,罚款0.51万元,回复率和满意率为100%。
6.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印发实施了《2023年全区交通普法依法治理要点》(铜交党发〔2023〕11号)、《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铜交通法制〔2023〕2号),明确各项普法工作责任科室和单位。二是8月,主要负责人给交通在职干部上了一堂“法治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法制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乘车、平安出行”等宣传活动,利用国省、县道沿线8个LED宣传亭、固定治超站点和办公区域的LED屏24小时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制作“拒乘黑车、无证网约车”普法宣传视频1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作用,在南北汽车站、安居客运码头、客货运输企业、体育街社区、旧县场镇、二坪场镇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28000余份,宣传扇子400余把,宣传口袋3000余个,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
三、法治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仍然不够完善。当前,区交通局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仍停留在以落实上级文件及有关制度为主的层面,未能完全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二)执法检查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目前我区交通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专业人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严谨彻底,无法正确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的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严谨、不规范等情况。
(三)交通联合执法力度较弱。目前各执法部门的任务分工相对独立,不容易实现有效的协同联动,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相互协作的机制,导致有效合作不多。
(四)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普法的积极性。
四、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全年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加强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全面加强交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继续抓好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扎实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硬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努力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五)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提高执法案件制作水平。
(六)加强执法联勤联动。积极与公安、城市管理建立长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共享信息,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七)助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区司法局统筹下做好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为乡镇(街道)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常态化实战化培训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工作机制,主动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