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通函〔2024〕67号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何德忠、蒋广伟、王大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三级道路标准改造华兴镇犀马路的建议》(第16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犀马路大庙至华兴段全长5.245公里(桩号K6+352至K11+597),其中沥青砼三级公路4.705公里,沥青砼四级公路0.54公里,基本上能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目前正在开展工可研究的铜梁至新机场高速公路,起于铜安高速巴岳互通,向南经石鱼镇、虎峰镇、大庙镇、华兴镇、安溪镇,初步研究在华兴镇设置互通口,在大庙与渝蓉高速相连,项目计划在“十五五”启动建设。该项目在实施期间,犀马路将被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便道,若现在对华兴镇犀马路进行升级改造,将造成浪费,目前不考虑该路段升级改造。待铜梁至新机场高速公路建成后,我局争取将对该路段实施改造,提升路况、改善行车条件,切实满足群众高效便捷的出行需求。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吴别审定,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袁厚泉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李晓宏,联系电话:13996135699,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