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通函〔2024〕91号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41号建议的复函
黎永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修复渝遂复线高速公路在建期间损坏的基础设施的建议》(第24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渝遂复线高速2020年开工建设,2024年3月前都是在进行路基土石方施工,对沿途原有的水系、路系和周边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3月在路基施工完成后,交通局组织了街道办事处、村社、渝遂复线公司、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进行踏勘、形成对道路、水系的恢复方案,由施工单位进行逐一的恢复建设。您提到的临时占地会按照原审批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飞凤村提灌站管道线已完成设计预算,正在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标中。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吴别审定,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袁厚泉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李晓宏,联系电话:13996135699,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