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通函〔2024〕96号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80号建议的复函
盛朝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早期农村公路大修维护纳入区级项目统筹管理的建议》(第80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围龙镇龙隐村汪家桥至防火站公路的道路病害已纳入2023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招标,将于近期启动建设。此外,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多措并举抓好保障:
一是加强各镇街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保障。2022年,区府办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2〕12号),对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给予定额补助,补助金额以区交通运输委审定的乡道、村道公路养护计划里程为基数,补助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0.3万元,兜底纳入部门、镇街年初预算;其中:2022年714万元、2023年1002万元。
二是针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铜梁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17〕32号),按照属地原则,各镇街对乡道、村道、社道以及专用公路排查出的整改费用在3万元及以下的安全隐患,由所属镇、街及时自行整治;整改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安全隐患,由镇街报区交通运输委汇总、核实农村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所需资金,报区政府审定后,区财政解决资金,属地镇街组织实施,以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是加强农村公路灾毁防治。我委每年牵头组织区应急局、规资局、镇街,召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指导镇街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灾害预警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治。
四是我委已经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调查、摸底,待时机成熟时做好试点工作,鼓励各镇街积极参加投保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同时,我委将积极接受市级统筹安排,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覆盖前期工作,并指导镇街及时对水毁公路进行处置,提高抵抗风险能力,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减轻地方投入农村公路灾毁修复资金的压力,进一步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和维护人民满意的农村交通。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吴别审定,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袁厚泉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谭华林,联系电话:17783544577,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