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铜交建许〔2024〕16号
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单位于 2024年10月30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龙腾广场至石鱼镇小企业创业基地沿线环境提质项目(G319线高成路(壳牌加油站至巴岳互通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代码:2405-500151-04-01-518848)施工许可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了材料审查。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14号,2015年6月第二次修订)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同意你单位依法开工建设。
本单位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渝铜交建许〔2024〕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监督检查内容等相关规定,本单位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的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附件:公路工程施工许可项目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工程施工许可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 |
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龙腾广场至石鱼镇小企业创业基地沿线环境提质项目(G319线高成路(壳牌加油站至巴岳互通段)修复养护工程) | ||
项目概况 |
龙腾广场至石鱼镇小企业创业基地沿线环境提质项目 (G319线高成路(壳牌加油站至巴岳互通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铜梁区G319国道南城街道范围内,设计全长约3.032km,起点为铜安高速巴岳互通口桩号为K2617+437,终点为G319白龙大道三岔口桩号为K2620+468.829。本次修复养护维持公路平面、纵面线形现有标准不变,路基宽度保持不变,对路面结构等进行维修完善处理。 | ||
建设依据 |
铜发改委发证: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批准开工日期 |
2024.10.31 |
批准工期 |
90日历天 |
审批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质量监督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公路事务中心 | ||
设计单位 |
中科博通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 |
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标段 |
单位名称 | |
/ |
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