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全面部署落实重点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不断推进我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规范。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铜交通发〔2019〕10号),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法制安全科、局办公室及局属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属执法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印发了《2019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铜交通法〔2019〕1号),部署全年法制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法制工作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高效完成。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先民主后集中”的集体决策原则,全年组织党委会27次,中心组学习12次,研究决定事项180余项,确保集体研究、党委决策、团结协作、群策群力。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合同审定、重大事项决策等中,由法律顾问先行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坚持施政与决策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滥用职权。
三是建立局中心组学法制度。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央、市、区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宪法》2018年修正版、《招投法》、《安全生产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熟悉法律条款,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通报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规定,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安全责任事故防范。
四是建立完善春运、防汛等重点时段工作制度。印发了《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2019年春运及两会期间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切实保障重点时段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春运、防汛、国庆等重大任务。
五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和备案工作,切实保证我局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准确率。对有违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零。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重新领取配置许可事项160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优化市场准入7项,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事项3项。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有关规定,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促进了我区物流业降本增效,减轻了货运从业人员负担,提升货运市场活力。
二是继续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完善配置事项办事清单和办理流程,为保证行政审批的时效性,对已压缩的审批时间进行了细化分配,明确每一个环节时限,限时办理。在受理环节,建立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并针对每个事项均建立了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着力解决受理随意的问题。在审查环节,按照相关规章、条例、市级工作指导意见等,严格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式、判断标准等,防止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审批过于随意等问题。在决定环节,在作出决定方式、决定送达方式、颁发证件形式和决定效力范围等方面制定了标准,着力解决许可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继续推行“限时办理”,缩减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50%以上,同时,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在审批时限内精简流程,简化材料,缩短审批时间。
四是坚持“两集中,两到位”。成立行政审批科,集中承担全系统行政审批职能,并集中到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真真正正地做到“一站式”审批。同时启用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用于交通工程建设等许可证照签章,让“干部跑”代替“群众跑”,减少办事企业来回跑动。
五是开展便民服务。在5个镇街的办事大厅设置公交IC卡服务点,让原来只能在城区办理公交卡的镇街居民可以在家门口办理公交卡,方便群众办卡乘车。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和出口关。对新增执法的人员,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凡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同时对执法证件保持动态管理,对退休或者调离人员,收回并注销执法证件。全系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4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区路政大队坚持半军式化管理,于3月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军训活动,因地制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队列、执法手势训练,进一步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同时,进行了法制培训,参训人员达到415人次,针对路政案件法律、法规的引用,路政行政许可、处理、处罚法律文书制作的分析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了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区运管所面向全体一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9号)《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等法规培训,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0余人次,全面提升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以及现场执法专业能力。同时,通过订制行政诉讼法、网约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口袋版本,发放执法人员,引导执法人员开展自学,累计发放口袋书籍200余册。区港航处组织参加市区网上和现场行政执法培训3次,培训人员26人次,均培训合格。
(五)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依法规范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运管所按照企业性质、企业规模、风险程度、经营水平、违规频率以及事故记录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级,确定重点监管对象65家和非重点监管对象400余家。将检查人员分为4个检查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统筹,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主导,执法中队配合,对企业按照分级情况,确定检查覆盖频次,实施执法检查。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区,以点带面,严密布防”的巡查原则,区运管所调集有限执法力量,确保南北两站、商圈、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运输秩序有序运行,确保传统节假日、重大时间节点等重点时段的运输秩序稳定运行,确保镇街、场镇等城区外区域运输秩序安全运行。另外,开展镇街面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出租车及公交车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3次,在城区和场镇打击“非法营运”违规运输行为。同时,联合高速执法支队、区交巡警支队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查处非法营运38起,罚款金额超20万元。基本形成协同配合,共同治理的局面。
三是加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路政部门把桥梁、在建公路、大中修路段、涉路工程确定为重点监管区域,把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路障、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加大公路巡查工作;2019年,累计派出路政巡查人员1800人次;巡查公路里程达到6.9万余公里,拆除各类非公路标志广告牌、横幅527起,开展集中路域环境整治3次,清除公路路面堆积物121余处约750.5m³,拆除西郭小学门口违章建筑1处299.72㎡,清理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251起;拆除国省县道公路两边各类违章广告牌292块、灯箱91个,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排查、查处影响公路、桥梁等安全隐患112起,整改落实112起。
四是加大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贯彻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进一步加强整治货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共检查货运车辆82.45万辆,卸载超限超载车辆1730辆,卸载货物2378吨,路政部门处罚超限超载车辆206台次,罚款49.85万元;通过超限运输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立案43件,处罚14件、罚款3.8万元;移交交巡警处理86件,罚款2.92万元,并给予了3至6分的扣分处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有效地保障公路完好和安全畅通。
(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坚持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个制度,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通交通法制〔2019〕12号),成立了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另外,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制约机制,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和罚缴分离制度的落实。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的检查和指导,全年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1件,重点就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裁量权是否合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集中评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5余条,并对检查中发现部分执法文书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予以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主动公开,上墙公示,让群众办事知程序、缴费知标准、举报知电话、维权知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处罚公开公示,对行政处罚归集公示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率达到100%。2019年,共公示行政处罚337件。
(七)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优良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制定了《“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铜交通法制〔2019〕3号),明确了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提升市民法治素养”为宣传主题,以及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和要求。3月7日下午组织学习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宣讲会,系统共计112人参加。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3月19日联合区普法办、区应急局、少云镇政府、市高速公路执法二支队及局属执法单位和少云志愿者,到少云镇少云广场组织了“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3月法制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参与单位向过往群众及其驾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
二是开展“法律三进”活动。“送法进乡村”,联合区应急局、市高速公路执法二支队联合太平镇政府到太平镇团碾村15社召开了“交通法规进乡村院坝会”,向村民们宣讲了高速公路行人管理安全、路政法规和保护公路安全设施等知识。“送法进学校”,区港航处到少云镇关溅小学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现场讲解了安全乘船和意外落水的应急措施、防溺水知识、逃生技巧等,现场演示了成人及儿童救生衣的规范穿着,救生衣上的警示灯及呼救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发放水上安全知识读本70本。“送法进企业”,局属区路政大队、区运管所到重庆强鸿商品混凝土公司和铜梁区祥龙汽车运输公司开展了“送法进企业”的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代表宣讲了超限运输的源头要求、车辆改型、二维造假、无证上岗等,参与人员100余人,提高了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参与服务意识。
三是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5月份,开展了以“规范执法,服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大庙、虎峰、太平、少云、土桥、西河镇的LED屏宣传亭每天滚动播放公路法律法规、加强桥梁安全、应急避险知识。5月23日联合旧县镇人民政府,利用赶集日在旧县场开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宣传车辆22台次,在办公区域、各超限检测站点和重点运输企业、厂矿、学校、桥梁悬挂宣传横幅11幅,制作宣传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组织多部门联合宣传3次;通过铜梁新闻报刊媒体共计宣传7次;查处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共计6处,清理整治路障隐患4起。
四是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活动。3月25日,在新北门汽车站举行了“文明乘车文明出行宣传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同时,在北门公交首末站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局属区运管所错时利用时间,先后16次到重点企业对全区公交、出租、班线客运从业人员、售票员共计1600余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培训;联合区电视台制作了时长4分钟的安全警示视频,在全区165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内每天滚动播放;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车厢醒目之处张贴“干扰驾驶,涉嫌犯罪”等警示标语700余条;选取新开行公交线路,重点对人民群众不按站点上、下车,首末站上车秩序混乱、违规拦截正常行驶公交车,随意携带危险品上车等行为予以宣传劝导,规范了乘车秩序,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参与文明出行、守法过街劝导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机动灵活,易发生反弹。公路、运管部门长期以来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坚持严打严查,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行为人采取各式手段逃避检查,或利用执法人员上下班、执法重点转移等执法空挡,伺机进行违法行为,造成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公路上的超限运输以及南北客运站非法营运(非法网约车)现象仍是群众投诉的重点。尤其是非法营运“取证难”、“处罚难”现象仍然较突出。另外,被检查对象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如超限超载货车强行冲卡等,给执法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二)以局属运管所为例,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15人,其中正式执法人员2人,其余均为辅助执法人员,抽调7名执法人员(1名正式执法人员,1名法制科科长)参与城区交通秩序全日制综合整治,仅剩余8名一线执法人员面对全区的路面道路运输秩序维护以及配合业务科室开展企业执法检查工作,显得捉襟见肘。
(三)由于体制编制的问题,我局所属各单位的正式编制人员相对较少,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主动学习的热情不够高,一线执法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临聘人员参与辅助执法管理情况较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好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要继
续严把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准入关。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要扎实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业务培训。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
统一部署,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市交通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
(三)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一是要坚持明查和
暗访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规范的督查力度,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提高执法案件制作水平。
(四)结合我区交通系统工作
实际,结合重要节点、时期,积极开展2020年交通运输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