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交通发〔2023〕43号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火灾事故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相关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区交通行业火灾事故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同意,现将《火灾事故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火灾事故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铜梁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暂行)》《重庆市铜梁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交通行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交通在建项目及交通系统内发生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
(五)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区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法制安全科科长吉仕宏兼任。组织机构如有人员发生变动,由继任者履行对应职责。
(一)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袁厚泉
副组长:刘 强 丁真兵 周春花 谭洪平 杨 峰
张 强 唐朝为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应急决策、部署和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参与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区交通系统各项火灾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二)道路抢修指挥小组及职责
组 长:周春花
成 员:局建设管理科、质安中心、公路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调用本单位及施工企业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抢修,确保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畅通;配合林业局做好森林防火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及规划建设工作。
(三)救援车辆指挥小组及职责
组 长:张 强
成 员:局综合运输科、运输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车辆的组织、调度等工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保障指挥小组及职责
组 长:杨 峰
成 员:局办公室、局法制安全科、交通执法支队负责人
主要职责: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过往车辆,落实应急物资,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送
根据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发布的预报,经批准,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下属单位传达火灾事故预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23-45675913。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后,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统一领导指挥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1.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程度和规模,及时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对策、措施和建议。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物资调运和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等应急救援工作。牢固确立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理念,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当灾情特别重大,超出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时,立即报请上级主管部门。
2.道路抢修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如需要可向其他专业队伍支援,对公路、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进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并及时报送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救援车辆指挥小组立即制定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调集相关企业的专业运输车辆,到达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的指定地点,保障防火应急物资有序运输,并会同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与人员优先通过。
(二)应急结束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宣布灾区灾后应急期结束后,区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按照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和评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灾后救灾、安置、保险理赔、调查总结和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经费保障。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经验丰富、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七、宣传、培训与演习
(一)宣传教育。区交通局火灾事故处置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单位公布应急值班电话,组织和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以及预案的宣传、讲解等普及教育活动。
(二)培训与演习。应当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地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配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八、附则
本预案由铜梁区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