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路长办〔2023〕4号
重庆市铜梁区总路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四季度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渝交管养〔2019〕55号)、《铜梁区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2022〕-12)的要求。铜梁区总路长办公室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三季度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具体考核时间由联络人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一)“路长制”机构成立、人员责任落实、规范制度建设、路长履职情况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养护工作机制运行,养护任务的执行和落实(准备2023年度自查总结)。
(二)农村公路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养护资金管理、公路管护公益性开发、农村公路路况评定、养护月报、公路灾毁系统运行、公路应急保障体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路域管理、路田分家和路宅分家、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度制定。
(三)农村公路养护:公路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养护工程计划及实施情况、路面灌缝、完善公路护栏、“路长制”公示牌、养护公示牌、警示、指示、指路标牌设置情况、公路沿线路容路貌、美化绿化。
三、考核方式
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对“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和公路养护内业、外业两个方面进行评分(见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结果运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区总路长办公室将与项目计划、养护资金安排挂钩。
五、相关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持续推进“路长制”工作机制的运行,总结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年各级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区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具体任务,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请各镇(街道)按照本次检查的总体要求,充分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要求,按照“廉洁自律、一切从简”的原则做好检查工作。检查单位任何情况不准向受检单位透露评分情况,不准向受检单位提出任何个人要求和检查无关的公务活动,不准接受受检单位赠送的任何礼品,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铜梁区2023年第四季度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分组表
2.铜梁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重庆市铜梁区总路长办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梁区2023年第四季度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考核分组表
组别 |
组长 |
成 员 |
受检镇街 |
联络员 |
第一组 |
刘国勇 |
粟 健陈奎 刘永 |
侣俸镇 平滩镇 双山镇 小林镇 土桥镇 东城街道 南城街道 |
粟 健18996056486 |
第二组 |
李永忠 |
刘春来 李明华 黄恩建 |
福果镇 围龙镇 西河镇 大庙镇 华兴镇 安溪镇 永嘉镇 |
刘春来18983711616 |
第三组 |
程天黎 |
李 涌 杨清模 周慧 |
太平镇 安居镇 少云镇 高楼镇 维新镇 白羊镇 巴川街道 |
李涌15223461113 |
第四组 |
杨继军 |
李兴红 屈仁刚 吴科平 |
蒲吕街道 旧县街道庆隆镇 水口镇 二坪镇 虎峰镇 石鱼镇 |
李兴红18996180921 |
附件2
铜梁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 |||||
受检单位: 路线名称: | |||||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一) 成立机构 (5分) |
1、区公路事务中心要优化调整各公路养护班组, 各镇街应派专人负责交通管理,村(社)建立专 (兼)道路管护队,设一室多用或公用固定办公场所。 |
5 |
未落实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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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员责任落实 (10分) |
2、制订辖区路长制落实方案,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4 |
未制订方案的扣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设办公室的扣1分。 |
||
3、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专管员做好巡查和管护 工作。各条路的路长和责任要明确到人,人员变 动要及时上报路长办。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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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条路的路长制公示牌设立规范到位。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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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规范制度建设 (10分) |
5、各公路养护组、镇级路长办、道路管护队制度规范建立并上墙。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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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台账齐全规范(安全巡查、会议记录、出工出勤、学习培训等),信息报送及时。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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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辖区内公路建管养运情况摸查到位,建立并完善路、桥档案。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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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路长履职情况 (15分) |
8、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
3 |
未解决实际问题每次扣0.5分,含征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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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汛期或重大节会等重点时段应急处置到位。 |
3 |
处置不到位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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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道路隐患及时组织修复。 |
3 |
未组织修复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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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下一级路长进行考评。 |
2 |
每半年进行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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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及时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任务督办事项,按时参加路长工作会议。 |
2 |
每延时办理1次交办任务的扣0.5分; 未按时参加路长工作会议的,扣0.5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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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群众投诉处理情况 |
2 |
每延时办理1次群众投诉的,扣0.5分,。发生1次负面新闻曝光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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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路长办日常工作 (15分) |
14、做好专管员的管理、考核、工资发放等工作。 |
3 |
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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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交办事项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并按时回复。 |
3 |
未及时整改和回复的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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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
3 |
每周不少于1次。每少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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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汛期或重大节会要进行值班,并每天巡查。 |
3 |
每少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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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发现道路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 |
3 |
未及时上报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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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六) 专管员工作成效 (40分) |
19、路面:保持整洁,无堆积物。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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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边沟:保持排水畅通,无杂物杂草。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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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桥梁:保持桥面清洁、泄水孔通畅。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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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涵洞:保持排水正常,无堵塞现象。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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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栏、警示桩、防撞墙、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完好,周边环境 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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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标志标牌: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公路沿线标志标牌保持完好,养护作业规范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上路作业穿戴标志服。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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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路产路权维护:及时依法制止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公路安保设施损坏情况及 时上报并有效处治。 |
4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26、路容路貌:公路通行平整适度,边沟以外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杂物,路口搭建规范。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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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公路绿化:公路行道树、绿化带要经常修枝整修、清除杂草、保持整洁,冬季要刷白。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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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现场收集灾毁信息和上报,配合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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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参加区级路长办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等。 |
3 |
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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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分 (5分) |
区领导、干部、群众对镇(街)的路长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判。 |
5 |
年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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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分项 |
工作有创新,“路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区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 |
部级领导批示、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加3分,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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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长制工作信息。 |
工作信息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录用1条加1分,被区级录用1 条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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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打造道路交通节点及驿站,打造美丽示范路,美化亮化路域环境。 |
每打造一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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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区(县)、镇 |
建成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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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区(县)、镇 |
建成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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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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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检人员: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