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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民营街10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78015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jw_71099/zwgk_70831/zfxxgkzn_70833/

政务新媒体:重庆铜梁教育(微信)

            

 铜梁民办教育(微信)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拟订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初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组织和指导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教育统计、教育信息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配合协助发展高等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负责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区属各类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督导。

(五)参与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审核报批全区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

(六)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各类学校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改革、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装备管理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学籍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高中及以下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的责任。

(十一)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指导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及普通话的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群工作科。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指导所属单位群团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教育系统区管领导班子的配备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培养、教育、考察和任免以及监督、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修志、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网络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承担政务值班,负责统战宗教、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双拥等综合性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牵头承担上级部门对教委的综合考核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系统群团、关工委、退休教师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教育社团管理工作。

(三)督导室(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实施督导;对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依法办学的情况实施督导和考核;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四)人事人才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教育系统人才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牵头推进教育系统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价;办理退休、丧葬抚恤、遗属补助报批等;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五)基础教育科。管理、指导全区公办普通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立与撤并、招生、学籍、教材征订、教育教学考试、学历文凭发放、考核评价,管理、指导公、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民族教育、环境教育、科普教育;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工作,负责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年检;指导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管理、指导、协调全区自学考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类民办教育,负责上述学校(教育机构)的设立与撤并、招生、学籍、教材征订、教育教学、考试、学历文凭发放和考核评价;负责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负责中职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七)德体卫艺科。承担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法制、国防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娱艺术活动;指导学校体育教育;组织、管理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负责特色和示范性学校的创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八)财务基建科。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事业财务计划、招生计划和勤工俭学发展计划;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机关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计、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事项的申报和分散采购的组织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勤工俭学等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改革总体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校舍建设规划;管理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校园规划和校舍维修工作;负责教育事业、校舍、基建等综合统计工作。

    (九)安全保卫科。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预防、掌握、处置、控制教育系统各类安全、稳定突发事件;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教育系统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