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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6-17
  • 2026-07-01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第18100270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18100270号建议的复函

熊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公园户外活动审批流程的建议》(第18100270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学生身心健康及校外实践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组织学生开展户外实践活动,有利于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亲近自然、强健体魄,我区始终坚持在合规可控前提下,支持学校规范开展校外集体活动。经我委对照市级现行政策文件、结合全区校园安全管控形势、未成年人安全风险研判及属地管理要求综合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分级分类备案制,下放低风险活动审批权限的建议。

该建议初衷良好,有利于提升学校活动开展自主性,进一步释放办学活力。结合现行上级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目前该项建议暂不具备调整实施条件。

(一)政策规范层面:市级文件明确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且未授权教育主管部门下放审批权限。

1.依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组织学生到校外锻炼、军训、参观、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该文件未对活动距离、活动场所、风险等级设置豁免条款,凡是学生集体离开校园的户外活动,均需严格履行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2.依据重庆市教委《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指引》要求:学校应至少于活动实施前10天将活动计划报区县教育部门审查。全市实行一体化、标准化的校外活动审查管理制度,上级未授权区县下放审批权限至学校,也未允许对短途、就近活动单独设置简化审批通道。

3.依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校外集体活动审查备案制度。为维护全市教育安全管理政策统一性,我区不得擅自出台变通性、差异化放宽举措。

(二)安全防控层面:城市公共场所不确定性风险突出,不能以距离判定风险等级。

城区开放式公园属于公共人流场所,人员混杂、不可控因素多,存在人员交叉、交通穿行、设施隐患、突发天气、陌生人员接触等多重安全风险。未成年人集体外出具有群体性强、自控力弱、分散性大的特点,极易发生走失、磕碰、突发疾病、秩序失控等情况。如取消层级审批、改为学校自主备案,监管关口前移作用弱化,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应急联动管控力度不足,容易形成监管漏洞,不符合当前从严管控校园安全的工作要求。

(三)责任管控层面:健全审批链条,压实全流程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工作机制。区级审核环节是安全责任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简化下放审批权限,将造成监管链条断层、责任界定模糊。同时,当前家长对学生校外出行安全关注度极高,严格规范的审批流程,能够切实回应社会、家长安全期盼,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关于推行标准化简化材料,精简报送资料的建议

我委充分理解基层学校精简材料、减负增效的工作诉求。为兼顾安全管控与办学便利,我委在严格恪守上级政策底线的前提下,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现阶段我区报送的外出活动资料均为安全管理、风险研判、责任倒查、归档留存的必要材料,不存在重复报送、无效报送情况。全部材料用于区级部门风险审核、过程溯源、应急处置,是落实校园安全闭环管理的硬性要求。目前市级文件未允许删减安全预案、人员清单、风险自查等核心资料,我区无权限删减法定报备材料。后续我委将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持续优化填报模板、压缩填报内容、减少冗余工作量,最大限度减轻学校填报负担,现阶段暂不宜对报备材料进行大幅度删减调整。

三、关于建立家校社协同机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的建议

我委高度认同家校社协同共治的工作理念,该建议契合当前育人工作发展方向。结合我区城市公园管理体制、公共场地开放性、人员流动性、安全权责划分等实际情况,现阶段该项建议暂不适合推行。

一是城区公园属于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人流量不可控,无法单独划定学生专属活动区域;二是公园管理部门无专项人力长期值守管控学生活动;三是签订长期安全协议容易造成权责边界固化,存在潜在安全责任风险。

四、关于搭建线上备案平台,实现电子化报备的建议

线上电子化备案是今后政务优化改进方向,具备较强可行性。

依据《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2252号)要求,坚持集约建设、统建共用,原则上不鼓励区县新建独立政务业务平台,杜绝重复建设、数据孤岛;按照《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政务信息化系统实行市级统筹、集中建设、分级使用,各区县不得擅自新建同类重复业务系统。同时依据重庆市教委教育信息化集约化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全市教育系统行政审批、校外活动报备事项统一纳入重庆市教育政务一体化平台运维管理,实行一个平台、统一入口、分级运维,明确学生校外活动审批模块由市教委统一开发部署,各区县严禁新增、拆分、自建同类报备审批系统。综上,我区无权限单独搭建区级备案平台,现阶段暂无单独搭建区级专属备案平台的实施条件。后续我委将持续向上级部门反馈优化建议,依托市级平台不断优化审批办事体验。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坚守安全底线、优化服务保障,在严格执行市级审批制度前提下,最大限度便利学校开展户外活动: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就近短途活动审核时限,简化填报格式,实行优先快速审核;二是强化事前指导,指导学校科学选址、严控人员配比、细化安全预案,提升校方自主管控能力;三是完善告知流程,规范家长告知书内容,明晰安全权责;四是事前专人排查场地隐患,持续优化学生户外活动环境。我委将统筹平衡实践育人与安全管理,在合规可控范围内保障学生户外实践需求,切实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恳请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铜梁教育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陈庆华审定,由区教委主任汪文波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6617

     (联系人:骆大钊;联系电话:45615486;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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