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教发〔2021〕14号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中心,区教师进修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校,民办教育学校(园),联盟学校,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学会:
《铜梁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十七届第15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铜梁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铜梁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批同意后报区教委备案,学校对其入学情况进行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同步同权”原则。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同样权利,履行同样义务,实现共同发展。
(五)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招生学校
(一)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铜梁一中初中和铜梁二中初中)。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即重庆市巴川中学校、重庆巴川小班实验学校。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类别。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三个类别: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区域对口学校入学类,即“正住户籍类入学”;二是适龄儿童、少年离开户籍所在地在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和工作地入学类,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三是按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具备相关条件的特殊情况类入学,即“特殊保障类入学”。
2.招生范围。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以《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附件1)和《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附件2)为准。
3.入学手续。
一是正住户籍类入学。凡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划片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是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有效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3)在2020年6月—2021年6月期间,在我区连续无间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签订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承诺书》(附件3);(4)适龄儿童、少年与购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监护人的户口簿。
三是特殊保障类入学。凡属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具备相关条件的特殊情况类学生入学,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4.招生方式。
(1)凡正住户籍类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审核上述相应手续后直接录取。铜梁巴中与铜梁一中初中、实验中学与铜梁二中初中实行两校联合划片招生,现铜梁巴中招生划片区域的学生以及特殊保障类人员子女可以自愿申请就读铜梁一中初中或铜梁巴中;现实验中学招生划片区域的学生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特殊保障类人员子女可自愿申请就读铜梁二中或实验中学。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学校直接录取。其中任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现场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摇号未中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
(2)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对应学区管理中心或高新区管委会审核上述相应手续,并经区人力社保局核查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符合要求后,由区教委按照以下办法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凡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并且其法定监护人在现工作地购房居住的按“正住户籍类”入学办法安排到现购房划片对应学校报名就读,其中城区初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到实验中学或铜梁二中初中按相应办法就读;凡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并且其法定监护人在现工作地租房居住的,由区教委根据家长申请志愿统筹安排到实验中学、铜梁二中初中、立心小学、玉泉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金砂小学、西城小学及各乡镇(含旧县街道、蒲吕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凡属以下保障类人员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审核资格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一是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铜工作的外籍专家和其他符合国家、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二是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有三种方式:一是已完成户籍迁移的,按新迁入户籍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办法办理,享受同等待遇;二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而未完成户籍迁移者,其父(母)在新居住地购房,可按“正住户籍类”入学办法到对应学校报名就读;三是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可凭相应资料并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办理。
三是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中小学及区教委妥善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确保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执行特殊类别招生计划,并将相关资料在6月10日下午18:00前报送区教委审核。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报名时间为6月15日—6月19日20:00,其中民办学校特殊类别学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前。
(二)报名方式。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且同时完成了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学生才能参加录取。参加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只进行线上报名,不需进行线下报名。
1.线上报名。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学生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rxbm.tljyypt.cn)或手机扫描“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4)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入学手续图片上传等,完成线上报名。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类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
(3)学生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填报,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2.线下报名。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住户籍类”学生家长完成线上报名后持学生所需入学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线下报名确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学生家长完成线上报名后持学生所需入学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学区管理中心进行线下报名确认,其中高新区企业员工子女到高新区管委会进行线下报名确认;“特殊保障类”学生家长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教委316室进行线下报名确认。凡线上报名信息与线下入学手续审核不相符者,线下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审核为“预审不通过”,则家长可以在报名系统内修改线上报名信息后再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确认。系统将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区教委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类别学生持相关材料于6月10日前到对应民办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六、摇号录取
公办、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将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并全程录像。若有学生违规同时报名参加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摇号,则将取消公办学校摇号资格。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两校联合划片的公办初中学校(即铜梁巴中和铜梁一中初中、实验中学和铜梁二中初中)电脑摇号录取时间为6月23日。摇号结果产生后,“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间为6月20日。电脑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摇号未中的学生,或摇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就读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学校录取,城区学生按照户籍由铜梁巴中或实验中学录取。凡回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生家长需在6月24日—6月25日期间登录“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手机扫描“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进行重新报名,并完成线下报名确认。
七、招生流程
- 核定招生计划(5月15日前)
各镇街牵头组织好辖区内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摸清招生区域内新生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各学校拟定招生计划,并报送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审核后报送区教委审批备案。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拟定招生计划报区教委审批。
- 制定招生方案(5月20日前)
区教委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学区管理中心在所辖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本学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教委审批后实施。各中小学拟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公告”等,报送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审批后实施。
(三)公布招生政策(6月5日前)
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招生文件,宣传招生政策,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广泛宣传,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各学区管理中心、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校门外或主要街道醒目处张贴等多种方式,同步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发布入学登记公告。
(四)开展分类报名(6月10日—6月19日)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9日20:00。
(五)开展分类录取(6月20日—6月30日)
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分类审定新生入学资格,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正式录取。
(六)公示录取结果(7月1日—7月3日)
7月1日—7月3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本校2021年秋期经审查合格并录取的新生名单。
(七)正式录取报到(7月30日前)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知公示无异议的一年级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领取《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附件5)。
八、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控制办学规模,稳定乡村学校生源,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严格执行招生“十严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严禁”,进一步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和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凡2021年6月19日(含)之后迁移户籍者,到原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学校办理入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和“特殊保障类人员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学校就读。凡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正住户籍类”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学区管理中心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凡已录取了的学生,区内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重复录取,也不得擅自录取未在报名系统内报名和审核的学生。区教委将严格按照铜梁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系统内正式录取的新生名单注册新生学籍。未在报名系统内报名且未经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强化招生过程监督。建立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学校、社会等联动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招生公示、咨询、入籍资格审查等方式,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高效。
(五)建立工作预警制度。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加强对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要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要完善工作方案、制定预案,注重舆情搜集。要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置。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教委,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各镇街和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七)严惩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在招生工作中失职渎职、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民办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并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45615486。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45678013,45678029。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
2.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承诺书
4.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
5.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样本)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
学校 |
招生范围 |
实验一小 |
营盘街、上北街、巴江巷、仓街、马家湾、小北街、和平路、藕塘湾、新正街、电影院巷、新南街、解放一巷、建设路、天主巷、打铁街、小南街、铁市街、建设支路、小街、营房街、明月街、李家湾、丝绸街、北环路、龙山路、龙西巷、公园路、西街全部。 |
解放路单号1-79,双号全部;民主路单号1-203,双号2-208;大北街单号71及以上,双号100-238;龙都路单号109-317,双号全部;和平社区城北路单号1-13,双号2-58;滨河东路双号2-34;滨河西路单号1-95;仙鱼街单号全部;龙门街单号1-81,双号2-120;营盘路双号2-254;龙门西街1-46(附1-23);半月路双号2-116;建设南路单双号全部(除309、311、313、320、335、337、);丝绸西街单号7、11、23、57、83和门面单号1-83,双号84-124;两路社区(原两路村)1-4社;西环路西段双号全部。 | |
龙都小学 |
兴农街、兴农支巷、东村巷、宏福路、迎宾支路、中兴路、云龙巷、龙门东巷、龙门西巷、营盘巷、飞凤街、龙门堤街、接龙街、邮政街、民福街、云龙街、九州市场、铁石路、铁石支路、铁石二支路、铁石三支路全部。 |
解放东路单号123及以上,双号110及以上;半月路双号118及以上;龙门街单号83及以上,双号122-496;龙门西街46号(附24)-280号;中南路单号303-547,双号98-560;营盘路单号全部,双号256及以上;迎宾路单号113及以上;龙门一支路双号全部;龙都路单号319及以上;西环路南段单号全部;民主路205号;建设南路309、311、313、320、335、337号;丝绸西街单号1-99(除7、11、23、57、83),双号2-82,体育组1-4组,长坡村 | |
巴川小学 |
水井巷、河湾、食堂巷、群龙街、彭家巷、水池街、水巷子、塔山街、兴农东街、塔山西街、民兴街、民营街、塔山巷、打春巷、迎春街、红旗巷、居乐巷全部。 |
中南路单号1-301,双号2-96;龙都路单号1-107;大北街单号1-69,双号2-98;铜合路双号2-68;龙城大道双号70-388;解放东路单号1-121,双号2-108;东莘路双号2-410;塔山东街单号1-299,双号2-386;中兴东路单号1-499;半月路单号全部;凤翔路单号1-93,双号2-20。 | |
金龙小学 |
梯子村(含原梯子村、老店村)、聚星村、桫椤路、龙腾路、迎龙路、宴渡一支路、宴渡二支路、宴滨路、东郭新街、法建东路、淮远古韵南街、淮远古韵北街、金龙一路、卢兴路、白龙一路、白龙一支路、白龙二路、白龙三路、白龙巷、洗马一路、洗马二路、旺龙路、旺龙1-7路、飞龙路、飞龙1-2路、莲花路、岳阳路、龙兴路、亚龙路、民谐路、民和路、民定路、民安路全部。 |
中兴东路单号501及以上,双号全部;东莘路单号251及以上,双号412及以上;塔山东街单号301及以上,双号388及以上;迎春东街双号全部;迎宾东路单号1-155,双号188;迎宾路双号288及以上;中南路单号549-1135,双号562及以上;金龙大道单号1-457,双2-64;白龙大道单号153-371;白龙社区1-4、11-12组(原洗马1-4组,卢洞1-2组);岳阳社区1-18组;桐梓社区1-7组;金龙社区11-13组、17-18组(原双门1-3、10-11组);凤平路单号1-99,双号2-64;广龙路单号219及以上,双号72及以上。金川大道双号718及以上。 | |
立心小学 |
龙飞路、龙安路、龙福四路、龙福五路、凤栖路、香滨路。 |
姜家岩社区(14-23组,铁佛村1-14组)、金龙社区14-16、19-20组(原双门村4-9组)全部;金龙大道双号66-582;龙兴大道双号2-160;龙福路单号77-135,双号42-90;中龙路单号1-383,双号2-388号;迎宾东路400号,402号;凤平路单号101-199号,双号70-80号;凤翔路单号161及以上,双号312号及以上;金川大道双号2-716号,单号21-701号;金山大道单号21号及以上,双号18号及以上。 | |
玉泉小学 |
金砂东路、金砂南路、金东路、龙福路1路、龙福2路、龙福3路、凤德路、凤德路1路、铜龙路、铜龙1路、铜龙2路、铜龙支路、凤德2路、凤德3路、庙坡南路、庙坡东路、凤竹路、玉龙路、玉泉路全部。 |
迎春东街单号全部;东莘路单号1-249;龙城大道单号421及以上,双号390及以上;金龙大道单号459及以上,双584及以上;龙兴大道单号全部,双号162号及以上;龙福路单号1-75,双号2-40;中龙路单号385及以上,双号390及以上;凤翔路单号95-159号,双号22-310号;金山大道单号1-19号,双号2-16号;金川大道单号:1-19号;广龙路单号1-217,双号2-70;金砂路单号27号及以上,双号154号及以上。学府大道双号全部;学府大道以东金沙中路全部;金龙社区(原玉泉社区)1-10组;姜家岩社区的1-13组;水星村;柿花村;青羊村;安全村;沙心村;全兴社区;飞凤村;梁祝村;花院村。 | |
金砂小学 |
仙鱼社区城北路双号18号及以上、单号15及以上;仙鱼社区1-21组、仙鱼街双号全部;大北街双号240号及以上;城北路单号15号及以上;龙城大道单号69-419号;学府大道单号全部;学府大道以西金砂中路全部;滨河西路单号97及以上;滨河东路双号36及以上;铜合路单号1-67号;袁家社区1-6社;千年村;大雁村;盘龙村。金砂支路、学府支路、桂花巷、仙鱼北街全部;金砂路单号1-25,双号2-152; |
外国语实验小学 |
龙门二支路、龙门三支路、白吉路、平安路、盐业路、安居路、法建路单双号全部。 |
两路社区原铁石村、太阳村;西环路西段单号全部;西环路南段双号全部;桐梓社区8-23组;沙湾村、交通村、河东村、西来村、渔溅村、翠英村、马滩村、黄门村、巴岳村;白龙社区5—10组、13—18组;体育街社区龙门村5—9组;龙门街双号498及以上;龙门一支路单号全部;龙门西街281及以上;迎宾路单号1-111,双号2-286;白龙大道单号1—151,双号全部;淮远古韵北街一支路双号全部;镜湖路全部。 | |
西城小学 |
八一路社区、接龙村、玉皇村 。 |
土桥小学 |
土桥镇桃溪社区1-5组、六赢村12-21社、河水村9-12社和14社、大磨村1-18社(12、13、16社除外) 。 |
旧市坝小学 |
土桥镇桃溪社区6组、高桥村、黄沙村、新田村、石庄村,庆林村1-14社、河水村1-8社和13、15社、大磨村12、13、16社 。 |
新桥小学 |
土桥镇新房村、高垭村,六赢村1-11社、庆林村15-23社。 |
水口小学 |
水口镇清泉社区、树荫村、大滩村、天寨村、汪祠村 。 |
旧县小学 |
旧县街道金钟社区、万寿社区、永兴村、金钟村、檬梓村、石砚村、四龙村、长河村、大观村。 |
石鼓小学 |
旧县街道宋坪村、双星村、箭高村、丁家村。 |
岚槽小学 |
旧县街道龙洞村、中峰村、九塘村。 |
永清小学 |
旧县街道人和社区、白果村、祝家村、永清村。 |
二坪小学 |
二坪镇兴龙社区、二郎村、狮子村、中山村、隘口村、三房村、严家村。 |
白羊小学 |
白羊镇金羊社区、羊嘴村、石船村、水碾村、金铃村、凤凰村(13、15-17社除外)、兵马村、清晏村。 |
安居小学 |
安居镇临江社区、大南社区、大田社区、会龙社区、龙兴村、石马村、赛龙村、玉顶村 、七佛村、琵琶村、龙泉村1、2、4、8社、杨乐村1-12社(4、9-10社除外)、象山村4、5社。 |
波仑小学 |
安居镇四面村、杨寿村、象山村 (4、5社除外)、白羊镇凤凰村13、15-17社。 |
泉溪小学 |
安居镇杨乐村4社、9-10社和13-20社、紫极村、龙泉村(1、2、4、8除外)、淘河村 。 |
团碾小学 |
太平镇坪漆 村(原坪坎村1-3,原漆碾村) 、万寿(2-5社、9-10社、16-17社)、 团碾 、铁鹅村。 |
平滩小学 |
平滩镇龙潭社区(除白合街道)、珠玉村、万桥村、洋海村、青杠村、华光村、新华村、插腊村。 |
白合小学 |
平滩镇白合街道、立灯村,惠风村、高平村、四方村、太安村、红河村 。 |
社济小学 |
平滩镇金竹村、洪太村、玉龙村、团宝村。 |
双山小学 |
双山镇双河社区、双泉村、寿桥村、群坊村、喻兴村、建兴村、岩湾村、大理村 。 |
小林小学 |
小林镇团山堡社区、圣灯村、鱼龙村、庆云村、华寿村 。 |
虎峰小学 |
虎峰镇华西社区、新生社区、建新社区、久远村,石柱村(1-8社)、水鸭村(原马堡村)、石岭村(原石岭、金龙村)、石梯村、庙湾村、东山村(原水口、东山村)、滴水村7社、翰林村1、5、6社。 |
天锡小学 |
虎峰镇水鸭村1-6社(原水鸭村)、滴水村(7社除外)、太公村、纯古村、天锡村。 |
回龙小学 |
虎峰镇回龙村(原回龙、月桥村)、轮桥村(原轮桥、胜利村)、石寨村1-14社(3社除外)、石柱村(9-22社)、翰林村13-15社。 |
青符小学 |
虎峰镇青符村、双桥村(原双桥、新民村)、瀚林村2-16社(5-6社和13-15社除外)、石寨村(3社)。 |
西泉小学 |
虎峰镇双龙村、群力村、前进村、西泉村、进士村、温泉社区。 |
石鱼小学 |
石鱼镇石鱼街道、长乐村、东店村、红心村、联丰村、太康村、兴红村、兴发村1-4社。 |
安平小学 |
石鱼镇鱼兴社区安平街道、兴发村(1-4社除外)、三和村(原碾子、河坝、沙坪村)、盐田村(原盐井、田堡村)。 |
福果小学 |
福果镇福兴社区、三多、林宇、三星、西山、河兴、龙岗等。 |
联合小学(与福果小学捆绑) |
福果镇团实村、荷香村、高三村、三元村。 |
关溅小学 |
少云镇琼江社区、老君村1-8社(原老君村)、转龙村、海棠村、塔坡村1-3社、七宝村11-16(原梧枫村) 。 |
高楼小学 |
高楼镇高楼社区、涪江村、高楼村、莲花村、盘石村 。 |
维新小学 |
维新镇龙翔社区、槐树村、营基村、沿河村、新堰村、双石村、杨柳村、新滩村 。 |
少云小学 |
少云镇大佛村、 少云村、七宝村1-10社(原七宝村) 、老君村9-19社(原团山村)。 |
石庙小学 |
少云镇石庙村、向阳村、塔坡村4-13社 。 |
中和小学 |
少云镇中和社区、高碑村、双堰村、砚池村 。 |
大庙小学 |
大狮村、黄升村、石兴村、龙岩村、双鹅村、金桂村、双马村、文兴社区、莲胜村1-7社、三品村15社 |
司马小学 |
大庙镇三品村(15社除外)、双胜村、东森村及莲胜村8-12社。 |
围龙小学 |
龙升社区、龙井村、龙鸣村、龙珠村(1-8社)、龙韵村、卧龙村、龙神村、腾龙村、化龙村(1-4社) |
双碾小学 |
围龙镇龙湖村、龙隐村、合龙村、双碾居民组、龙珠村9-12社。 |
四合小学 |
龙苑村,龙湾村,化龙村(5-10社) |
华兴实验学校 |
惠民社区、明月村、团林村、犀牛村、茯苓村、三塘村、香山村 |
实验二小 |
蒲吕街道葫芦社区,龙桥社区,大坪社区,穆莲社区,大塘村,人和村,平安村,石虎村。 |
岚峰小学 |
蒲吕街道康济村、善心村、青山村、沙坝村、新联村、新市社区。 |
庆隆小学 |
庆隆镇镜滩社区、冬笋村、金源村、同康村3-4社、庆新村1、4社。 |
长石小学 |
庆隆镇同康村(除3-4社)、庆新村(除1、4社)。 |
永嘉小学 |
永嘉镇嘉庆社区(永嘉街道范围)、围永村、万年村、幸福村、永东村、竹海村、高龙村1-4社和9-14社、何益村9-12社 。 |
大树小学(与永嘉小学捆绑) |
永嘉镇蓝山村、大兴村、何益村1-8社和13-15社、高龙村5-8社。 |
塘坪小学 |
永嘉镇嘉庆社区(塘坪街道范围)、明山村、塘坪村、复兴村、圣水村 。 |
西河小学 |
西河镇长兴社区(西河街道范围)、西河村、龙岭村、大珑村 。 |
民兴小学 |
西河镇长兴社区(民兴街道范围)、兴建村、双永村、三善村、新四村 。 |
安溪小学 |
安溪镇顺河社区、金滩村、安康村、龙峰村、谭洪村。 |
侣俸小学 |
侣俸镇池水河社区、水龙村、新学村、石蛤村、永乐村、玉林村、柏香村、西岳村、保乡村 。 |
文曲小学 |
侣俸镇文曲村、石河村、志和村。 |
斑竹小学 |
侣俸镇竹园社区、白塔村、三石村、坪堰村、太石村 。 |
新复小学 |
侣俸镇中心社区、天星村、保宁村、凤飞村、妙明村。 |
太平小学 |
太平镇白云社区、凉水村、垣楼村、太平村、双福村、白云村、余家村、坪漆村(原坪坎村4-10社)、万寿村(垃圾场搬迁部分1社、6-8社、11-15社)。 |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 | |
学校 |
对应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所在地学生 |
铜梁巴中、铜梁一中初中 |
实验一小、巴川小学、龙都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西城小学、土桥小学、旧市坝小学、新桥小学、太平小学 |
塔山东街单号301及以上,双号388及以上、中兴东路双号2-278、东莘路双号412-520、迎龙路、龙腾路、桫楞路、迎宾东路1-155号 | |
实验中学、铜梁二中初中 |
玉泉小学、立心小学、石鱼小学、安平小学、福果小学、水口小学、金砂小学 |
梯子村(含原梯子村、老店村)、聚星村、宴渡一支路、宴渡二支路、宴滨路、东郭新街、法建东路、淮远古韵南街、淮远古韵北街、金龙一路、卢兴路、白龙一路、白龙一支路、白龙二路、白龙三路、白龙巷、洗马一路、洗马二路、旺龙路、旺龙1-7路、飞龙路、飞龙1-2路、莲花路、岳阳路、龙兴路、亚龙路、民谐路、民和路、民定路、民安路全部。 中兴东路单号501及以上,双号280及以上;东莘路单号251-433;迎春东街双号全部;迎宾东路双号全部;迎宾路双号288及以上;中南路单号549及以上,双号562及以上;金龙大道单号1-457,双2-64;白龙大道单号153-371;白龙社区1-4、11-12组(原洗马1-4组,卢洞1-2组);岳阳社区1-18组;桐梓社区1-7组;金龙社区11-13组、17-18组(原双门1-3、10-11组);凤平路单号1-99,双号2-68;广龙路单号219及以上,双号72及以上。 | |
旧县中学 |
旧县小学、岚槽小学、石鼓小学、永清小学、二坪小学 |
安居中学 |
安居小学、波仑小学、泉溪小学、团碾小学、白羊小学 |
平滩中学 |
平滩小学、社济小学、白鹤小学、小林小学、双山小学 |
虎峰中学 |
虎峰小学、天锡小学、回龙小学、青符小学、西泉小学 |
关溅中学 |
关溅小学、少云小学、中和小学、石庙小学、高楼小学 |
维新中学 |
维新小学 |
大庙中学 |
大庙小学、司马小学 |
围龙中学 |
围龙小学、四合小学、双碾小学 |
华兴实验学校 |
华兴实验学校 |
蒲吕中学 |
实验二小、岚峰小学、庆隆小学、长石小学 |
永嘉中学 |
永嘉小学、安溪小学、塘坪小学、 |
西河中学 |
西河小学、民兴小学 |
侣俸中学 |
侣俸小学、斑竹小学、文曲小学、新复小学 |
附件3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承诺书
铜梁区教委: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本人是学生的(父或母)亲,孩子户籍所在地为。根据现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我于2020年6月-2021年6月在铜梁区连续不间断购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并完成扣款,现申请就读。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信息全部属实。若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申请就读学校的入学机会而回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就读,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二维码
附件5
重庆市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
家长(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规定,你应履行法律责任,送被监护人同学到初中学习。请接此通知后于2021年 月 日将被监护人同学送学校初一年级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
中学
2021年 月 日
重庆市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
家长(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你的孩子(被监护人)已达到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现将入学通知发给你,请于2021年 月 日带上 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到注册。
特此通知
小学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