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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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中心,区教师进修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校,全德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园),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学会:

铜梁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3523日       









铜梁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铜梁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23831日(含8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区教委批准,学校对其入学情况进行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名义掐尖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小学(实验一小、龙都小学、巴川小学、金龙小学、玉泉小学、立心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金砂小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其余中小学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因父母在城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统筹均衡原则综合考虑教育资源分布及效益发挥、校际均衡发展、校额班额控制等因素,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三、招生范围

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以《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附件1)和《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附件2)为准。

、招生办法

(一)正住户籍类学生入学

    1.入学对象。本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区域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手续。“三对口”招生学校学生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三对口”招生学校学生入学,需根据以下情况提供相应手续:

1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学生,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同一户口簿、其父(母)的房屋全产权有效证件。实际居住地由招生学校实地核实后报教委审核。

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学生,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其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实际居住地由招生学校实地核实后报教委审核。

2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学生,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户口簿对应房屋产权证明。

3.入学办理。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相关入学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划片对口学校办理入学报名事宜。

4.招生办法。“三对口”招生学校学生入学,由其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直接录取。“三对口”招生学校学生入学,按以下招生办法录取。

1)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直接录取。

2)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按以下办法录取:

一是优先安排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即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直接录取;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按学生户籍迁移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是再安排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录取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之后没有剩余学位,则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区教委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校录取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之后有剩余学位,按以下办法安排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学生就读:若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学位数时,由学校直接录取;若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报名人数多于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学生户籍迁移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在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和工作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手续。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合法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的合法居住证明(房或购房证明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打印在本区20226—20235期间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且报名登记时处于持续缴纳状态;(4适龄儿童、少年与购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等;(5)高新区企业高管子女需提供学生家长自2023年以来的工资发放凭证;6)经用工单位盖章的《铜梁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3)。

3.入学办理。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入学手续到申请就读学校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办理入学报名事宜。属铜梁高新区企业员工的随迁子女,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专人按规定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初审。

4.招生办法。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区教委按照家长申请就读学校统筹安排就读。若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安排就读;学生报名人数多于学校剩余学位数,由区教委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5.录取学校。玉泉小学、立心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金砂小学、西城小学、实验中学、铜梁二中初中,旧县街道、蒲吕街道和各镇人民政府所辖中小学。

(三)特殊保障类学生入学

凡属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具备相关条件的特殊情况类学生入学,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到区教委办理入学报名事宜。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铜工作的外籍专家和其他符合国家、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2.本区户籍的拆迁户子女,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城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拆迁协议、补偿明细、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在城区居住证明(租、购房证明)。父母(或一方)在城区有全产权自购房的,按不符合“三对口”条件的正住户籍类安排就读;父母(或一方)在城区没有全产权自购房的,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办法安排就读。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安排解决。

(四)铜梁一中初中及铜梁二中初中招生入学

铜梁一中初中与铜梁巴中、铜梁二中初中与实验中学实行两校联合划片招生,学生家长可自愿选择联合划片学校并到选择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事宜铜梁一中初中和铜梁二中初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学校直接录取,不足的招生计划从联合划片对口学校摇号补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用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摇号未中的学生,回到对应联合划片招生学校参加招生录取。

(五)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委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执行特殊类别招生计划规范组织招生,并将录取学生入学手续留档备查。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报名时间为615—61918:00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小学网址https://xxbm.tljyypt.cn ,初中网址https://rxbm.tljyypt.cn 或手机扫描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4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类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线下报名。学生家长持相关入学手续,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各报名点进行线下报名确认。

(三)相关规定。

1适龄儿童、少年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才能被录取。

2重庆巴中、重庆巴中小班实验学校、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不能兼报,只能选报其中一所学校。若重复报名且被摇号录取,则取消其摇号录取资格。

3申请就读重庆巴中、重庆巴中小班实验学校的本区户口学生或愿意且符合本区就读资格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同时兼报除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以外的对口学校。否则,在重庆巴中、重庆巴中小班实验学校摇号未中后,由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2023619日(含)之后迁移户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由所在地学区管理中心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招生程序

(一)核定招生计划(425日前)

各义务教育学校摸清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拟定招生计划报送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审核后统一报区教委审批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报送

(二)制定招生方案(430日前)

区教委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学区管理中心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拟定本学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教委审批后实施。各中小学拟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公告等,报送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审批后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及招生公告报教委审批后实施。

(三)公布招生政策(520日前)

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在校门外或主要街道醒目处张贴等多种方式,发布招生信息、入学登记公告,宣传招生政策,营造政策人尽皆知、道理人尽皆懂、操作人尽皆会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盲目跟风和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

(四)开展分类报名(615日—619日)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615日—6191800期间,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确认。

(五)开展分类录取(620日—710日)

第一批次(620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摇号招生录取。

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21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参加录取。

第二批次(630日前):录取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的正住户籍类学生。

第三批次(75日前):录取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及其他正住户籍类学生和特殊保障类学生。

第四批次(710日前):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六)公示录取结果(711日—713日)

711—713日,各中小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其中“三对口”招生学校需公示正住户籍类新生的户口迁移时间。凡已录取了的学生,区内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区教委将严格按照公示的新生名单注册新生学籍。未在报名系统内报名且未经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七)正式录取报到(730日前)

中小学校通知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领取《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附件5)。

、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各中小学校要合理控制办学规模,稳定村学校生源,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严禁,进一步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录取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禁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和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中小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四)严格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学校、社会等联动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招生公示、咨询、入籍资格审查等方式,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高效。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4561548645678029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

2.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

3.铜梁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4.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

5.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样本)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

学校

招生范围

实验一小

营盘街、上北街、巴江巷、仓街、马家湾、小北街、和平路、藕塘湾、新正街、电影院巷、新南街、解放一巷、建设路、天主巷、打铁街、小南街、铁市街、建设支路、小街、营房街、明月街、李家湾、丝绸街、北环路、龙山路、龙西巷、公园路、西街全部。

解放路单号1-79,双号全部;民主路单号1-203,双号2-208;大北街单号71及以上,双号100-238;龙都路单号109-317,双号全部;和平社区城北路单号1-13,双号2-58;滨河东路双号2-34;滨河西路单号1-95;仙鱼街单号全部;龙门街单号1-81,双号2-120;营盘路双号2-254;龙门西街1-46(附1-23;半月路双号2-116;建设南路单双号全部(除309311313320335337、);丝绸西街单号711235783和门面单号1-83,双号84-124;两路社区(原两路村)14;西环路西段双号全部。

龙都小学

兴农街、兴农支巷、东村巷、宏福路、迎宾支路、中兴路、云龙巷、龙门东巷、龙门西巷、营盘巷、飞凤街、龙门堤街、接龙街、邮政街、民福街、云龙街、九州市场、铁石路、铁石支路、铁石二支路、铁石三支路全部。

解放东路单号123及以上,双号110及以上;半月路双号118及以上;龙门街单号83及以上,双号122-496;龙门西街46号(附24-280号;中南路单号303-547,双号98-560;营盘路单号全部,双号256及以上;迎宾路单号113及以上;龙门一支路双号全部;龙都路单号319及以上;西环路南段单号全部;民主路205号;建设南路309311313320335337号;丝绸西街单号1-99(除711235783),双号2-82,体育组1-4组。

巴川小学

水井巷、河湾、食堂巷、群龙街、彭家巷、水池街、水巷子、塔山街、兴农东街、塔山西街、民兴街、民营街、塔山巷、打春巷、迎春街、红旗巷、居乐巷、过水巷全部。

中南路单号1-301,双号2-96;龙都路单号1-107;大北街单号1-69,双号2-98;铜合路双号2-68;龙城大道双号70-388;解放东路单号1-121,双号2-108;东莘路双号2-410;塔山东街单号1-299,双号2-386;中兴东路单号1-499;半月路单号全部;凤翔路单号1-93,双号2-20

金龙小学

梯子村(含原梯子村、老店村)、聚星村、桫椤路、龙腾路、迎龙路、宴渡一支路、宴渡二支路、宴滨路、东郭新街、法建东路、淮远古韵南街、淮远古韵北街、金龙一路、卢兴路、白龙一路、白龙一支路、白龙二路、白龙三路、白龙巷、洗马一路、洗马二路、旺龙路、旺龙1-7路、飞龙路、飞龙1-2路、莲花路、岳阳路、龙兴路、亚龙路、民谐路、民和路、民定路、民安路全部。

中兴东路单号501及以上,双号全部;东莘路单号251及以上,双号412及以上;塔山东街单号301及以上,双号388及以上;迎春东街双号全部;迎宾东路单号1-155,双号188396;迎宾路双号288及以上;中南路单号549-1135,双号562及以上;金龙大道单号1-457,双2-64;白龙大道单号153-371;白龙社区1-411-12组(原洗马1-4组,卢洞1-2组);岳阳社区1-18组;桐梓社区1-7组;金龙社区11-13组、17-18组(原双门1-310-11组);凤平路单号1-99,双号2-64;广龙路单号219及以上,双号72及以上。金川大道双号516号及以上。

立心小学

龙飞路、龙安路、龙福四路、龙福五路、凤栖路、香滨路、龙泽路。

姜家岩社区(14-23组,铁佛村1-14组)、金龙社区14-1619-20组(原双门村4-9组)全部;金龙大道双号66-582;龙兴大道双号2-160;龙福路单号77-135,双号42-90;中龙路单号1-383,双号2-386号;迎宾东路400号,402号;凤平路单号101-199号,双号70-80号;凤翔路单号161及以上,双号298号及以上;金川大道双号384-514号,单号21-701号;金山大道单号21号及以上,双号18号及以上。    

玉泉小学

金砂东路、金砂南路、金东路、龙福路1路、龙福2路、龙福3路、凤德路、凤德路1路、铜龙路、铜龙1路、铜龙2路、铜龙支路、凤德2路、凤德3路、庙坡南路、庙坡东路、凤竹路、玉龙路、玉泉路全部。金柿路、银柿路、银柿一路全部;青龙路、石滚一路、石滚二路、石滚三路、石滚四路全部

迎春东街单号全部;东莘路单号1-249;龙城大道单号633及以上,双号390及以上;金龙大道单号459及以上,双584及以上;龙兴大道单号全部,双号162号及以上;龙福路单号1-75,双号2-40;中龙路单号385及以上,双号388号及以上;凤翔路单号95-159号,双号22-296号;金山大道单号1-19,双号2-16号;金川大道1-19号;金川大道双号2-382号;广龙路单号1-217,双号2-70;金砂路单号27号及以上,双号154号及以上。学府大道以东金沙中路全部;金龙社区(原玉泉社区)1-10组;姜家岩社区的1-13组;水星村;拦马村;青羊村;安全村;沙心村;全兴社区(含金全街、校园街、标美路、全新街、云峰路);飞凤村;梁祝村;花院村。

金砂小学

仙鱼社区城北路双号18号及以上、单号15及以上;仙鱼社区1-21组、仙鱼街双号全部;大北街双号240号及以上;城北路单号15号及以上;龙城大道单号69-631号;学府大道单、双号全部;学府大道以西金砂中路全部;滨河西路单号95及以上;滨河东路双号36及以上;铜合路单号1-67号;袁家社区1-6社;千年村;大雁村;盘龙村。金砂支路、学府支路、桂花巷、仙鱼北街全部;金砂路单号1-25,双号2-152

外国语实验小学

龙门二支路、龙门三支路、白吉路、平安路、盐业路、安居路、法建路、书香路、原乡大道、少云大道、龙腾大道西段、淮远南路、淮远南支路、淮远北路、镜湖路单双号全部。

两路社区原铁石村、太阳村;西环路西段单号全部;西环路南段双号全部;桐梓社区823组;沙湾村、交通村、河东村、西来村、渔溅村、翠英村、马滩村、黄门村、巴岳村;白龙社区5—10组、13—18组;体育街社区龙门村5—9组;龙门街双号498及以上;龙门一支路单号全部;龙门西街281及以上;迎宾路单号1111,双号2286;白龙大道单号1—151,双号全部;淮远古韵北街一支路双号全部。

西城小学

八一路社区、接龙村、玉皇村

土桥小学

土桥镇桃溪社区1-5组、六赢村12-21社、河水村9-12社和14社、大磨村1-18社(121316社除外)。

旧市坝小学

土桥镇桃溪社区6组、高桥村、黄沙村、新田村、石庄村,庆林村1-14社、河水村1-8社和1315社、大磨村121316社 。

新桥小学

土桥镇新房村、高垭村,六赢村1-11社、庆林村15-23社。

水口小学

水口镇清泉社区、树荫村、大滩村、天寨村、汪祠村

旧县小学

旧县街道金钟社区、万寿社区、永兴村、金钟村、檬梓村、石砚村、四龙村、长河村、大观村。

石鼓小学

旧县街道宋坪村、双兴村、箭高村、丁家村。

岚槽小学

旧县街道龙洞村、中峰村、九塘村。

永清小学

旧县街道人和社区、白果村、祝家村、永清村。

二坪小学

二坪镇兴龙社区、二郎村、狮子村、中山村、隘口村、三房村、严家村。

白羊小学

白羊镇金羊社区、羊嘴村、石船村、水碾村、金铃村、凤凰村(1315-17社除外)、兵马村、清晏村。

安居小学

安居镇临江社区、大南社区、大田社区、会龙社区、龙兴村、石马村、赛龙村、玉顶村、七佛村、琵琶村、龙泉村1248社、杨乐村1-12社(49-10社除外)、象山村45社。

波仑小学

安居镇四面村、杨寿村、象山村45社除外)、白羊镇凤凰村1315-17社。

泉溪小学

安居镇杨乐村4社、9-10社和13-20社、紫极村、龙泉村(1248除外)、淘河村 。

团碾小学

太平镇坪漆村(原坪坎村1-3,原漆碾村) 、万寿(2-5社、9-10社、16-17社)、 团碾 、铁鹅村。

平滩小学

平滩镇龙潭社区(除白合街道)、珠玉村、万桥村、洋海村、青杠村、华光村、新华村、插腊村。

白合小学

平滩镇白合街道、立灯村,惠风村、高平村、四方村、太安村、红河村

社济小学

平滩镇金竹村、洪太村、玉龙村、团宝村。

双山小学

双山镇双河社区、双泉村、寿桥村、群坊村、喻兴村、建兴村、岩湾村、大理村

小林小学

小林镇团山堡社区、圣灯村、鱼龙村、庆云村、华寿村

虎峰小学

虎峰镇华西社区、新生社区、建新社区、久远村,石柱村(1-8社)、水鸭村(原马堡村)、石岭村(原石岭、金龙村)、石梯村、庙湾村、东山村(原水口、东山村)、滴水村7社、翰林村156社。

天锡小学

虎峰镇水鸭村1-6社(原水鸭村)、滴水村(7社除外)、太公村、纯古村、天锡村。

回龙小学

虎峰镇回龙村(原回龙、月桥村)、轮桥村(原轮桥、胜利村)、石寨村1-14社(3社除外)、石柱村(9-22社)、翰林村13-15社。

青符小学

虎峰镇青符村、双桥村(原双桥、新民村)、瀚林村2-16社(5-6社和13-15社除外)、石寨村(3社)。

西泉小学

虎峰镇双龙村、群力村、前进村、西泉村、进士村、温泉社区。

石鱼小学

石鱼镇石鱼街道、长乐村、东店村、红心村、联丰村、太康村、兴红村、兴发村1-4社。

安平小学

石鱼镇鱼兴社区安平街道、兴发村(1-4社除外)、三和村(原碾子、河坝、沙坪村)、盐田村(原盐井、田堡村)。

福果小学

福果镇福兴社区、三多、林宇、三星、西山、河兴、龙岗等。

联合小学

福果镇团实村、荷香村、高三村、三元村。

关溅小学

少云镇琼江社区、老君村1-8社(原老君村)、转龙村、海棠村、塔坡村1-3社、七宝村11-16(原梧枫村) 。

高楼小学

高楼镇高楼社区、涪江村、高楼村、莲花村、盘石村

维新小学

维新镇龙翔社区、槐树村、营基村、沿河村、新堰村、双石村、杨柳村、新滩村

少云小学

少云镇大佛村、少云村、七宝村1-10社(原七宝村)、老君村9-19社(原团山村)。

石庙小学

少云镇石庙村、向阳村、塔坡村4-13社 。

中和小学

少云镇中和社区、高碑村、双堰村、砚池村

大庙小学

大狮村、黄升村、石兴村、龙岩村、双鹅村、金桂村、双马村、文兴社区、莲胜村1-7社、三品村15

司马小学

大庙镇三品村(15社除外)、双胜村、东森村及莲胜村8-12社。

围龙小学

龙升社区、龙井村、龙鸣村、龙珠村(1-8社)、龙韵村、卧龙村、龙神村、腾龙村、化龙村(7-10社)

双碾小学

围龙镇龙湖村、龙隐村、合龙村、双碾居民组、龙珠村9-12社。

四合小学

龙湾村,龙苑村,化龙村1-6社

华兴实验学校

惠民社区、明月村、团林村、犀牛村、茯苓村、三塘村、香山村

实验二小

蒲吕街道葫芦社区,龙桥社区,大坪社区,穆莲社区,大塘村,人和村,平安村,石虎村。

岚峰小学

蒲吕街道康济村、善心村、青山村、沙坝村、新联村、新市社区。

庆隆小学

庆隆镇镜滩社区、冬笋村、金源村、同康村3-4社、庆新村14社。

长石小学

庆隆镇同康村(除3-4社)、庆新村(除14社)。

永嘉小学

永嘉镇嘉庆社区(永嘉街道范围)、围永村、万年村、幸福村、永东村、竹海村、高龙村14社和914社、何益村912社 。

大树小学

永嘉镇蓝山村、大兴村、何益村18社和1315社、高龙村58社。

塘坪小学

永嘉镇嘉庆社区(塘坪街道范围)、明山村、塘坪村、复兴村、圣水村

西河小学

西河镇长兴社区(西河街道范围)、西河村、龙岭村、大珑村

民兴小学

西河镇长兴社区(民兴街道范围)、兴建村、双永村、三善村、新四村

安溪小学

安溪镇顺河社区、金滩村、安康村、龙峰村、谭洪村。

侣俸小学

侣俸镇池水河社区、水龙村、新学村、石蛤村、永乐村、玉林村、柏香村、西岳村、保乡村。

文曲小学

侣俸镇文曲村、石河村、志和村。

斑竹小学

侣俸镇竹园社区、白塔村、三石村、坪堰村、太石村

新复小学

侣俸镇中心社区、天星村、保宁村、凤飞村、妙明村。

太平小学

太平镇白云社区、凉水村、垣楼村、太平村、双福村、白云村、余家村、坪漆村(原坪坎村410社)、万寿村(垃圾场搬迁部分1社、6-8社、11-15社)。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

学校

对应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所在地学生

铜梁巴中、铜梁一中初中

实验一小、巴川小学、龙都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西城小学、土桥小学、旧市坝小学、新桥小学、太平小学

金龙小学:塔山东街单号301及以上,双号388及以上 、中兴东路双号2-278、东莘路双号2-410、迎龙路、龙腾路、桫椤路、迎宾东路1-155

实验中学、铜梁二中初中

玉泉小学、立心小学、石鱼小学、安平小学、福果小学、水口小学、北城小学(金砂小学)

金龙小学:梯子村(含原梯子村、老店村)、聚星村、宴渡一支路、宴渡二支路、宴滨路、东郭新街、法建东路、淮远古韵南街、淮远古韵北街、金龙一路、卢兴路、白龙一路、白龙一支路、白龙二路、白龙三路、白龙巷、洗马一路、洗马二路、旺龙路、旺龙1-7路、飞龙路、飞龙1-2路、莲花路、岳阳路、龙兴路、亚龙路、民谐路、民和路、民定路、民安路全部。

金龙小学:中兴东路单号501及以上,双号280及以上;东莘路单号251及以上,双号412及以上;迎春东街双号全部;迎宾东路双号全部;迎宾路双号288及以上;中南路单号549及以上,双号562及以上;金龙大道单号1-457,双2-64;白龙大道单号153-371;白龙社区1-411-12组(原洗马1-4组,卢洞1-2组);岳阳社区1-18组;桐梓社区1-7组;金龙社区11-13组、17-18组(原双门1-310-11组);凤平路单号1-99,双号2-68;广龙路单号219及以上,双号72及以上。金川大道双号718号及以上。

旧县中学

旧县小学、岚槽小学、石鼓小学、永清小学、二坪小学

安居中学

安居小学、波仑小学、泉溪小学、团碾小学、白羊小学

平滩中学

平滩小学、社济小学、白鹤小学、小林小学、双山小学

虎峰中学

虎峰小学、天锡小学、回龙小学、青符小学、西泉小学

关溅中学

关溅小学、少云小学、中和小学、石庙小学、高楼小学

维新中学

维新小学

大庙中学

大庙小学、司马小学

围龙中学

围龙小学、四合小学、双碾小学

华兴实验学校

华兴实验学校

蒲吕中学

实验二小、岚峰小学、庆隆小学、长石小学

永嘉中学

永嘉小学、安溪小学、塘坪小学、

西河中学

西河小学、民兴小学

侣俸中学

侣俸小学、斑竹小学、文曲小学、新复小学



附件4

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二维码




附件5

重庆市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

    家长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规定,你应履行法律责任,送被监护人   同学到初中学习。请接此通知后于2023          日将被监护人   同学送       学校初一年级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

                                                     中学

2023      

重庆市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

     家长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你的孩子         被监护人已达到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现将入学通知发给你,请于2023      日带上                        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到注册。

特此通知

小学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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