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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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管理中心,区教师进修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校,民办教育学校(园),联盟学校,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学会:

铜梁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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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铜梁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831日(含8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区教委批准,学校对其入学情况进行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小学(实验一小、龙都小学、巴川小学、金龙小学、玉泉小学、立心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金砂小学)和城区初中学校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其余中小学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类别。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个类别: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区域对口学校入学,即正住户籍类入学;二是适龄儿童、少年离开户籍所在地在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和工作地入学,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三是按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具备相关条件的特殊情况类入学,即特殊保障类入学

    2.招生范围。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以《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附件1)和《重庆市铜梁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一览表》(附件2)为准。2022年秋期起,原玉泉小学招生辖区的学府大道双号全部、龙城大道单号421—631调整到金砂小学招生范围,原实验一小招生辖区的滨河西路95号(即阳光水岸小区)实行实验一小和金砂小学联合划片招生。金砂小学新调整的招生区域只限一年级新生招生,不接收该区域中途转学学生。

    3.入学手续。

一是正住户籍类入学。实行三对口学校的正住户籍类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其他中小学的正住户籍类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是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有效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居住证明(租购房证明或居住证;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打印在本区20216—20225期间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且报名登记时处于持续缴纳状态;(4适龄儿童、少年与购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其他)。

三是特殊保障类入学。凡属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具备相关条件的特殊情况类学生入学,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开学后,所有初中新生需向就读学校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所有小学新生需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4.招生方式。

1)凡正住户籍类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审核上述相应手续后直接录取。铜梁巴中与铜梁一中初中、实验中学与铜梁二中初中实行两校联合划片招生,现铜梁巴中招生划片区域的学生以及特殊保障类人员子女可以自愿申请就读铜梁一中初中或铜梁巴中;现实验中学招生划片区域的学生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特殊保障类人员子女可自愿申请就读铜梁二中初中或实验中学。铜梁一中初中和铜梁二中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学校直接录取,不足的招生计划从联合划片对口学校摇号补足;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用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2)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上述相关手续到申请就读学校对应的学区管理中心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属铜梁高新区企业员工的随迁子女,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专人按规定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初审。报名审核结束后,各学区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对应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报经区教委审批同意后安排就读。城区学区小学阶段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到玉泉小学、立心小学、外国语实验小学、金砂小学、西城小学、旧市坝小学、土桥小学、新桥小学、水口小学就读;城区学区初中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相应办法安排到实验中学、铜梁二中初中就读;其余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学区管理中心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3)凡属以下保障类人员的子女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审核资格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一是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进)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铜工作的外籍专家和其他符合国家、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二是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有三种方式:一是已完成户籍迁移的,按新迁入户籍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办法办理,享受同等待遇;二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而未完成户籍迁移者,其父(母)在新居住地购房,可按正住户籍类入学办法到对应学校报名就读;三是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可凭相应资料并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办理。

三是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四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安排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方可实施。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委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执行特殊类别招生计划规范组织招生,并将录取学生入学手续留档备查。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报名时间为615—61918:00

(二)报名方式。

1.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且同时完成了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学生才能参加录取。

2.参加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只进行线上报名,不需进行线下报名。

1线上报名。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rxbm.tljyypt.cn或手机扫描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3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入学手续图片上传等,完成线上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类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

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重庆巴中、重庆巴川小班实验学校将同步开展摇号录取。因此,学生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填报,且公办、民办学校不可兼报。若同时填报公办、民办学校,则取消其铜梁一中初中或铜梁二中初中摇号录取资格。

2线下报名。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住户籍类学生家长完成线上报名后持学生所需入学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线下报名确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学生家长完成线上报名后持学生入学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该学区管理中心进行线下报名确认,其中高新区企业员工子女到高新区管委会进行线下报名确认。所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将进行现场核查特殊保障类学生家长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教委316室进行线下报名确认。

凡线上报名信息与线下入学手续审核不相符者,线下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审核为预审不通过,则家长可以在报名系统内修改线上报名信息后再在规定时间内到应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确认。系统将对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区教委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相关规定。2022619日(含)之后迁移户籍者,到原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学校办理入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特殊保障类人员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学校就读。凡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正住户籍类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学区管理中心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摇号录取办法

公办、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将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并全程录像。若有学生违规同时报名参加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摇号录取,则取消公办学校摇号录取资格。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电脑摇号录取时间为620日。摇号结果产生后,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摇号未中的学生,由联合划片的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录取。摇号摇中的学生,不得选择就读其他初中学校。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间为620日。电脑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21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摇号未中的学生,或摇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就读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学校录取,其中联合划片招生的初中学校辖区内学生按照户籍对口的铜梁巴中或实验中学录取。凡回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生家长需在621—622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手机扫描重庆市铜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二维码进行重新报名,并完成线下报名确认。

、招生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425日前)

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摸清招生区域内新生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各学校拟定招生计划,并报送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审核后报送区教委审批备案。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拟定招生计划报区教委审批。

(二)制定招生方案430日前)

区教委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学区管理中心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本学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区教委审批后实施。各中小学拟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公告等,报送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审批后实施。

(三)公布招生政策520日前)

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招生文件,宣传招生政策,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广泛宣传,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各学区管理中心、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校门外或主要街道醒目处张贴等多种方式,同步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发布入学登记公告。

(四)开展分类报名(615—619日)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61918:00

(五)开展分类录取(620—630日)

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分类审定新生入学资格,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正式录取。

(六)公示录取结果(71—73日)

71—73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本校2022年秋期经审查合格并录取的新生名单。凡已录取了的学生,区内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重复录取,也不得擅自录取未在报名系统内报名和审核的学生。区教委将严格按照铜梁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系统内正式录取的新生名单注册新生学籍。未在报名系统内报名且未经审核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七)正式录取报到(730日前)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知公示无异议的一年级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领取《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附件4)。

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控制办学规模,稳定乡村学校生源,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严格执行招生十严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严禁,进一步严明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禁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和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强化招生过程监督。建立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学校、社会等联动工作机制,在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招生公示、咨询、入籍资格审查等方式,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高效。

)建立工作预警制度。学区管理中心、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加强对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制定预案,注重舆情搜集。要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置。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教委,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镇街和各中小学继续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新增辍学失学学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严惩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在招生工作中失职渎职、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民办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并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45615486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456780134567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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