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管理中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现行相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入学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招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一)全面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要根据区教委《关于印发铜梁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3〕26号)要求,在8月31日前解决好少数适龄儿童未登记报名、其他年级转学就读等个别问题,避免因招生入学问题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和社会矛盾,确保平安开学。
(二)认真做好新生信息登记工作。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情况准确无误填报《铜梁区XX学校2023年秋期一年级新生名册》(附件1,以下简称“新生名册”)。凡未经教委审查下发的新增名单,填报在“新生名册”前面,并在备注栏填写“学校补录”,同时将学生入学手续依序编号随名册交区教委审批。
(三)准确填报缓学学生信息。各中小学要认真排查辖区内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而未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督促学生家长完善“缓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摸清学生就读去向信息,填报《铜梁区 学校2023年缓学学生名单》(附件2)。“缓学申请表”需经户籍所在地政府及对应学校签字盖章,并在右上角编写与名册相同序号的材料号后报送区教委,区教委盖章后留档一份,学校留档一份。凡达到法定入学年龄而未到校就读的学生,要督促家长按规定办理缓学手续,各幼儿园不得招收未完成缓学申请手续的小学适龄儿童入园。
(四)做好高中新生信息报送工作。今年秋期起,普通高中市库学籍系统全面升级,新生导入将使用新的模板。为此,各高中学校务于9月10日前填报《铜梁区 学校普高2023级新生名册》(附件3),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电子和纸质件方式报送到区教委。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五)做好中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各中小学要按照“人籍一致”要求于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严禁学校违规空挂学籍或要求本校在校学生到其他学校空挂学籍。未在重庆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上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籍,只能在参加中考所在地取得高中学籍后转回重庆就读。
二、做好学生学籍异动相关工作
(一)异动对象
一是回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就读者;二是具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需转学者;三是因病确需休学者或病愈确需复学者。
(二)异动手续
1.正住户籍类学生转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实施“三对口”招生学校的正住户籍类学生转学,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父母同一户口簿、其父(母)的房屋全产权有效证件。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转学,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的合法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入学地的合法居住证明(租房或购房证明);(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打印在本区2022年9月—2023年8月期间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且报名登记时处于持续缴纳状态;(4)适龄儿童、少年与购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等);(5)高新区企业高管子女需提供学生家长自2023年以来的工资发放凭证;(6)经用工单位盖章的《铜梁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三)相关规定
1.从2023年秋期起,城区小学、初中在籍在校学生,原则上互不转学。
2.铜梁中学初中、铜梁一中初中、铜梁二中初中不得接收未经区教委同意的转入学生。
3.学校56人及以上班额的教学班不得新接收转入学生,学校不得因接收转入学生而新增大班额教学班。
4.学校有剩余学位情况下,按照“正住户籍类”学生优先、符合条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其次原则,依据学校学位进行接收入学。其中实行招生入学“三对口”的学校接收“正住户籍类”学生时,应优先接收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再接收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学生。学校“正住户籍类”转入学生超过学校学位数时,可按学生户籍迁移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
5.符合转入条件而未被学校接收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6.民办普通高中学生不能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休学期间、在校受处分期间、高一第一学期和高三的学生不得转学。非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不能转入重点高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或非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转重点高中学校,须达到接收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且接收学校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四)办理办法
转学学生家长持上述相关转学手续向对应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各中小学严格按照学生异动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审核学生异动手续,根据学校学位按规定接收符合条件学生转学。对因学位限制不能办理转入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家长到教委办理转学登记,由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开学两周后(即9月10日后),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入或转出,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转学的,必须报教委批准。异动结束后,学校如实填写《铜梁区中小学2023年秋期学籍异动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附相关异动手续到教委基教科316室现场核办学籍。
三、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教育评估和入学安置工作
市教委通过“全国残疾儿童入学监测系统”反馈我区共35名适龄残疾儿童应在今年秋期入学,具体名单见《铜梁区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教育评估及入学安置花名册》(附件5)。请对应小学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力量逐一摸清儿童具体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入学安置意见,并于8月30日前反馈到教委基教科。
四、做好控辍保学大走访大排查工作
(一)大走访大排查对象
一是公安局提供的全区6-16周岁铜梁籍适龄儿童,具体名单区教委将通过学管中心分别下发到各学校。二是各中小学2023年春期在籍在校学生。
(二)大走访大排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5日
(三)大走访大排查方式
各中小学广泛组织学校干部、教师通过上门访谈、电话联系、视频沟通等多种途径,对走访排查对象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排查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
(四)大走访大排查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学管中心、中小学对大走访大排查行动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学区、学校具体情况,对标、对表,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切实做好大走访大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对象不漏一人、排查工作不掉一环。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学管中心和学校要成立大走访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安排工作人员和落实具体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和分工负责责任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并落实工作责任。不得因排查不到位而出现学生辍学、失学盲点,不得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区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的实现。区教委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统计数据失真、报送信息失误者,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3.统筹协调,紧密合作。各学管中心要督促、指导、统筹学区各中小学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和排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保质保量完成大走访大排查任务。各中小学要与招生辖区内各社组、社区居委会(村)和当地镇(街)政府等部门沟通合作,积极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各中小学校之间也要积极衔接,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社区居委会(村)这一层面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每个年龄段人数的统计不重复,不遗漏。
4.分类施策,强化宣传。各学管中心和中小学依据大走访大排查掌握的具体情况,分类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三种方式合理安置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二是对因厌学等原因而辍学的,学校要做好登记和书面报告区教委及当地政府,并通过家校共育、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措施立即开展“一生一策”劝返复学工作;三是对暂时无法联系的,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深入排查后再积极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四是对劝返复学的学生,要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做好学生复学安置工作,确保学生不再辍学;五是对确需开展送教上门的学生,应于9月1日起,按照每生“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40课时”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六是充分利用大走访大排查行动时机,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学生家庭宣讲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扶贫政策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等,更好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5.准确填写,按时报送。各中小学要准确填写《铜梁区2023年秋期6-1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台账》(附件6)、《铜梁区2023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未在校学生台账》(附件7)、《铜梁区2023年秋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台账》(附件8),切实做到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账实相符,各学管中心要严格审核辖区学校报送的台账信息,于9月6日前汇总后报送教委基教科。
6.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区教委将对照市级考核细则,将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对大走访大排查及控辍保学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学校,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出现辍学、失学及不按规定开展送教上门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将层层追究学校领导和教师责任。
五、切实做好入学情况统计工作
各普通中小学要认真统计在校学生准确情况,统计数据须含已向本校提出转入申请且本校已同意但正在完善转学手续者,确保本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与统计报表人数吻合,并填写附件9-15。
六、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各中小学报送附件1-15的时间为9月8日前,各学区管理中心汇总后务于9月11日前报送区教委,普通高中学校直接报送区教委。
(二)报送要求。
1.附件1-15报送要求。需报送学校盖章纸质件的材料有:一是《铜梁区XX学校2023年秋期一年级新生名册》(附件1)及学校补录学生入学手续;二是《铜梁区 学校2023年缓学学生名单》(附件2)及“缓学申请表”;三是《铜梁区中小学2023年秋期学籍异动情况登记表》(附件5)。其余附件内容均只报送电子文档到教委指定邮箱。
2.其他资料报送。各中小学要将学校2023-2024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师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的电子档装入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到各学区管理中心,各学区管理中心收齐后以“XX学区+开学资料”命名后统一上传指定邮箱。
3.报送方式。电子件上传指定邮箱2899953869@qq.com,纸质件报送教委316室。
附件:
1.铜梁区XX学校2023年秋期一年级新生名册
2.铜梁区 学校2023年缓学学生名单
3.铜梁区 学校普高2023级新生名册
4.铜梁区中小学2023年秋期学籍异动情况登记表
5.铜梁区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教育评估及入学安置花名册
6.铜梁区2023年秋期6-1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台账
7.铜梁区2023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未在校学生台账
8.铜梁区2023年秋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台账
9.铜梁区2023年秋期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高中)
10.铜梁区2023年秋期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初中)
11.铜梁区2023年秋期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小学)
12.铜梁区2023年秋期村小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13.铜梁区中小学2023年秋期留守儿童在校情况统计表
14.铜梁区中小学2023年秋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校统计表
15.铜梁区中小学2023年秋期班额统计表(学校实际数据)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