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019—2020年,我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得到持续提升,但是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公平有质量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现就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途径;是全面补齐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迫切需求;是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式;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工作,才能为建设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学生寄宿需求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
1.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原则,按照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补齐影响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改善高海拔地区(800米以上)取暖条件,大力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等功能教室,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建设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地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统筹考虑规划易地扶贫搬迁教育配套设施,保障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求。
2.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结合义务教育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不得新建超大规模学校。加大人口聚集的片区学校规划建设力度,切实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确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
3.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建设必要的德育、体育、美育场地、卫生室(保健室)和劳动教育场(所),配齐设施设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稳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支持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提高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率,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三、科学编制规划
(一)编制原则。
坚持“聚焦重点,科学规划;巩固完善,提升质量;加大统筹,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紧密围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将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更加注重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各区县要根据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测算,在此基础上对照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摸清办学条件缺口和新建学校的需求,统筹各资金渠道,结合当地“十四五”规划、学校布点规划、优质均衡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精准有效编制项目规划。规划要优先补齐短板,不得规划建设豪华学校,包括超大规模的学校,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区县财政可承受能力。规划要明确各学校各项目的建设规模、资金额度、经费渠道、实施年度等基本要素。
(二)实施范围。
纳入“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的学校必须是长期保留的、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不纳入规划;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不纳入规划。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中,对已转设为公办的学校可以纳入规划,尚未转设完成的学校暂不纳入。
(三)建设内容。
1.校园校舍建设。主要支持各地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开水(锅炉)房等生活用房,运动场地(馆),围墙、大门、护坡(坎)等附属设施,以及校园文化、绿化、硬化等建设。特别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卫生室(保健室)、德育和劳动教育场所以及少先队室等。
办公楼、礼堂以及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规划;教师周转宿舍不得列入项目规划;存在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的地区,不得规划建设超越我市办学标准的项目。
2.设施设备购置。支持各地购置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课桌椅、图书,食堂设备、学生用床,配置饮水、洗浴、采暖、安全等生活必须设施设备。配备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劳育和校园文化活动所需要的设施设备。
3.信息化建设。支持学校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传统多媒体教学设备,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推动线上教学开展。教育教学资源平台的日常维护,学校行政管理平台及软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建设的信息化平台等,不得纳入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目标约束和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编制规划,抓好项目实施。要结合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合理确定重点任务和目标,聚焦义务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落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落实“能力提升”实施的主体责任,各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并加强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建设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做好前期论证工作,要抽调精干力量抓紧部署,逐校、逐项目认真审核,论证规划和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确保纳入规划的项目可实施、有实效。
(三)加大统筹。市级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统筹中央奖补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各区县(自治县)要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本地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编制规划;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足额保障规划所需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不留资金缺口。做好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资金的统筹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四)加强管理。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项目审核、批复、调整、备案等程序;要依法依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质量。全市将执行进展双月报送和工作通报制度。
(五)突出绩效。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绩效意识,实现项目全流程绩效管理;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做好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市级将每年根据项目实施任务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强化督查。市里将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结果运用。中央和市级补助经费分配,将与各区县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县(自治县)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经区县(自治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审定的正式规划(项目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见附件),于2021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备案,同时在国家系统中完成规划数据的报送。
市教委联系人及电话:王光清,63611068(兼传真)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何向辉,67575851
市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杨海涛,67575429
附件:项目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项目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1.基本情况。一是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包括区域地理位置特点、所辖市县数量及欠发达地区数量,贫困人口、人均财力情况等。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情况,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及学生人数、大班额数及比例、寄宿学生数及比例、乡村小规模学校数及学生人数、现有校舍面积、信息化应用现状等。
2.现状分析。结合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分析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布局、规模、结构、办学条件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目标及主要任务
1.规划目标。到2025年底,本区(县)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工作总体目标情况。包括到规划目标年,本区(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条件改善目标,大班额消除目标,两类学校改善目标和信息化应用建设目标。
2.重点任务。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包括覆盖范围、项目学校数,以及校舍及设施类项目建设数量、建设规模和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数量等。
3.绩效目标。包括区(县)整体目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
三、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1.规划资金。应包括规划资金总体需求和分年度资金需求,以及上级补助与本级规划安排资金的具体情况。本级资金要明确来源渠道和落实的具体措施。
2.年度安排。列出2021-2025年分年度计划和项目安排情况。
四、预期效益
到2025年本区(县)平均的主要指标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数、寄宿生数、寄宿率,生均教室、食堂和生均厕所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体育场地,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学校联网数、信息化设施设备等指标值变化情况;预期受益学生人数等方面的直接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五、保障措施
应包括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和管理、规划执行、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措施等。
六、附表
由项目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