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校,重庆教育管理学校:
为统筹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督导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2年8月31日至9月15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全面自查;区县对辖区内学校全覆盖督查;市级督导组对高校、区县全覆盖督查。
四、督导检查内容
聚焦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教育部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学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督查各地各校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级各类学校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安全返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教育教学条件等各项开学条件保障,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二)区县、高校督查。区县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各校逐项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解决辖区内问题;领导干部要带队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学校、大规模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等开展重点督导。高校对照督查内容对各二级院系(部门)自查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区县和高校督查报告(重点是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于9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市级督查。结合《重庆市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包片包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方案》,组建13个由市教委领导带队的市级督导检查组,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县、高校开展开学工作全覆盖实地督导。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随机督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各1所(分组安排和督导检查重点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统筹推进、未雨绸缪,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实现教育领域“六个坚决防止”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压实责任。各区县、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达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常规工作、抓紧抓牢重点工作,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落实开学准备各项条件保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时整改。要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
(三)强化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对在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上级要求不迅速、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材料报送邮箱:cqsjwdds@126.com。
联系人及方式:张利星,60393059,13983743139。
附件:1.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分组安排表
2.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