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教育系统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特校、全德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园):
现将《铜梁区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铜梁区教育系统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3〕8号)和《铜梁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消防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铜高层消防办〔2023〕1号)精神,有效防范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风险,预防涉校涉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市教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为推进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重庆市城市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计划(2022-2024 年)》,聚焦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全面配合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切实解决“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区教育系统已建成投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重点整治以下情形:
(一)消防设施方面。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
(二)“生命通道”方面。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隔离桩、固定摊位、广告牌等各类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登高作业;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标牌未设置或损坏;配建车库违规改变使用功能。
(三)用电用气方面。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被破坏;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
(四)日常管理方面。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堵塞;建筑外墙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墙面防护网或影响灭火救援的装饰、广告牌。
除以上情形外,可结合各校(园)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细化整治重点,拓展整治范围。
三、整治措施方法
(一)深入排查隐患。各校(园)结合前期排查情况,采取学校自查自改、区教委督查的工作模式,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高层建筑新一轮排查,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更新完善排查基础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排查期间,可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二)深化专项整治。各校(园)针对新一轮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要“一楼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按规定配合属地党委政府纳入社会平安稳定问题清单推进整治。消防设施方面,对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其他消防设施隐患按整改时限有序整改。“生命通道”方面,攻坚整治占堵问题严重的高层建筑和路段,常态化清理违规占道行为,全面落实标识化管理;持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车库擅自违规改变使用功能问题;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要加快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条件的高层建筑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或扩建停车场,因地制宜建设小微停车场。供电用电方面,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供电企业、物业企业等单位上门入户指导安全隐患整改,限期恢复被破坏的电缆井封堵;在老旧高层建筑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在其他高层建筑全面完成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高层建筑,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在电梯推行加装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
(三)严格执法查处。区教委将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校(园)要积极配合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雷霆行动”,对占堵“生命通道”情节严重的,从严从快查处;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充电停放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以及“生命通道”占堵问题突出、反弹明显的高层建筑和路段,配合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治期间,对整改进度严重滞后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将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
(四)加强数字赋能。配合建设以消防物联网、消防安全监管大数据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码等为重点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应用消防水压远程监测、“生命通道”数字监测预警、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等物联网技术,实时感知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管理情况。配合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安装消防物联网终端并接入消防物联网平台。逐栋赋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码,融合单位自主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协同管理、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等业务系统,逐步实现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预警预测“一码智管”。
(五)规范自主管理。持续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六)强化宣传培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生命通道”、“小火亡人”、电气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开展系列案例警示和逃生自救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栏,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建立大学生消防志愿服务队,协助居民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配合策划开展1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主题宣传活动,在高层建筑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以楼栋为单元张贴公开消防安全常识卡。
(七)加强应急应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以楼栋为单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覆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5月31日前)
教育系统有高层建筑的有关校(园)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组织排查人员开展培训,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完善高层建筑基础台账,制定“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并做好迎接属地政府联合检查组现场抽查准备。
(二)整治攻坚(11月30日前)
对照“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提请属地党委政府研究协调解决。
(三)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
区教委将联合区级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高层建筑逐栋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治理并实施跟踪督办。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校(园)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落实保障。
各校(园)要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对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资金结余不足的老旧高层建筑,提请属地党委政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财政专项投入方式落实隐患整改经费,探索引入金融、保险等手段,拓展消防隐患整改资金渠道。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为老旧高层建筑配备灭火器、逃生绳、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等器材。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区教委将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对整治工作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定期通报、约谈督办;对高层建筑发生亡人或发生较大影响火灾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校(园)要注意留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过程资料,将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前后照片、责任人签字、复查意见书、处罚决定书等资料存档备查,形成隐患排查、填单登记、签字确认、收集整理、下达通知、整改实施、监控督查、复查验收、信息反馈、销号登录的闭环,促进隐患排查整改规范化管理。
附件:1.铜梁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消防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铜梁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铜梁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消防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改,提升消防设施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铜梁区2023 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3〕6号)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有关部署,全面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切实解决“消防用水上不去”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消防设施完好率明显提升,消防设施管理全面规范,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各镇街要发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设施隐患自查自改,组织镇街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等力量,对照整治重点,对辖区高层建筑逐一开展排查。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消防设施隐患重点抽查,其中高层公共建筑抽查率不低于10%,高层住宅建筑抽查率不低于5%,摸清全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建立以室内(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系统问题为重点的消防设施“一楼一策”隐患整治清单。排查期间,可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二)推进隐患攻坚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街、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消防委托执法等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对不属于执法权限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要在2023年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消防用水问题集中的区域,要采取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明确整治责任、措施和时限,逐楼栋开展整治。对照隐患整改清单时限,在到期前、到期时向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提示、警示,适时组织现场核查;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区政府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未明确消防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由镇街明确消防管理单位;开展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应用消防物联网技术,对高层建筑消火栓、自动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实时监测、动态感知、闭环处置,提升消防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5月31日前)。各镇街发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自查自改,全面排查、行业部门重点抽查,建立消防设施“一楼一策”隐患整治清单。
(二)整治攻坚(11月30日前)。对照消防设施“一楼一策”隐患整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对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改难度大的,要报请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并挂牌督办。
(三)巩固提升(12月31日)。各镇街对本年度完成消防设施“一楼一策”隐患整改的高层建筑逐一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持续跟踪督办。全面总结年度消防设施整治情况,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纳入下一年度整治重点持续推进,巩固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各镇街要按照区政府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总体安排,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整治与其他整治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将专项整治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紧盯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每月开展督导检查,汇总梳理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视情约谈单位负责人;对重大隐患、重大问题,要下发书面督办通知,明确专人跟踪督办,落实整改责任。
各镇街要加强信息收集上报,4月起,每月23日前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消防设施“一楼一策”隐患整治清单》《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消防设施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综合统计表》。
附件2
铜梁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攻坚整治生命通道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全力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8号)、《关于转发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高层消防办〔2023〕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重庆市城市重大火灾风险防治行动计划(2022—2024年)》,聚焦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重点隐患,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一楼一策”精准治理,切实解决“消防车到不了”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守护生命通道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的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重点整治以下情形:
(一)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隔离桩、固定摊位等各类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者登高作业;或者利用高层建筑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遮挡外墙门窗影响消防救援行动;
(二)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标牌未设置或损坏;
(三)停车矛盾突出,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区域;
(四)违法停车、违法搭建、违法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行为;
(五)配建车库违规改变使用功能。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集中开展一次生命通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各类障碍物和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影响登高作业的各类障碍物进行全面清理。对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标牌和道路隔离设施进行全面完善和修复。全面排查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小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
(二)“一区一策”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小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一区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要加快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条件的高层建筑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或扩建停车场,因地制宜建设小微停车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检查“雷霆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登高作业的障碍物,生命通道未实行标识化管理或者标识标线标牌损坏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现场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立查立处;对“一区一策”整治进度缓慢,占堵问题突出、反弹明显的高层建筑小区和路段,要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蒋伟任组长,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多勤联动办”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业务科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支队长黄德生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整治工作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生命通道”整治,查处违法搭建、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加强高层建筑外墙违法广告牌、招牌治理,开展配建车库违规改变使用功能清查整治,推进小微停车场建设。
2﹒区公安局。依法查处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行为。
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快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编制工作。
4﹒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防范管理,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将消防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推动公共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5﹒区消防救援支队。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规范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设置和标识化管理;按职责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违法行为;将生命通道纳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发动。
6﹒区“多勤联动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检查“雷霆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参与“雷霆行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纠正。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前)。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时间表。
(二)全面排查(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前)。各部门联合镇街,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集中开展一次生命通道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清理占用、堵塞生命通道各类障碍物,全面完善、修复生命通道标识标线标牌以及道路隔离设施等。全面排查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小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
(三)整治攻坚(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前)。针对排查出的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小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一区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打表推进,对账销号。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整治难度大、占堵问题突出的高层建筑小区和路段,要报请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并挂牌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本年度完成生命通道“一区一策”整治的高层建筑小区(路段、区域)逐一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持续跟踪督办。全面总结年度生命通道整治情况,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纳入下一年度整治重点持续推进,巩固整治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生命通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属事原则,细化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明确整治进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盯涉及高层建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等消防安全的重点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全链条监管,实施综合治理,及时整治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强化督导问效。要时刻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常抓不懈。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镇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坚决防止工作重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阵风。
各镇街要加强信息收集上报,6月3日前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生命通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生命通道“一区一策”综合整治任务清单》,每月25日前更新整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