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科局〔2023〕23号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产学研用创新格局,根据《铜梁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铜科局〔2019〕9号)和《铜梁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铜科局〔2022〕5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开展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 在铜梁区依法登记注册,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并在2022年实际支付合作经费的企业。
2. 享受产学研合作补助政策的企业2022年至今,应未受税务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没有不良网络舆情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和环保责任事故。
二、补助标准
1. 合作协议签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及以前的,按照《铜梁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铜科局〔2019〕9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的方式解决技术创新难题,按企业拨付给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经费的20%给予资助;
2. 合作协议签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以后的,按照《铜梁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铜科局〔2022〕5号)第九条规定“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按实际支付技术开发费、技术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总额的20%给予企业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重庆市铜梁区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 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如果原始合同(协议)有补充协议(附件)的,还需提供补充协议(附件)的复印件,合作协议(合同)或补充协议(附件)上应有明确的技术合作经费的约定;
3. 依据协议(合同)支付合作经费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如果是以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还需提供合作方出具的相关收据;
4. 合作方开具的收款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合作方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或合作方开具的技术合作事项说明(需包含合作时间、约定金额、合作内容、开展进度等,并加盖合作方公章);
6. 合作研发照片、会议记录、邮件、可行性报告、开结题报告、技术成果等合作过程证明材料;
7.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22年1月至今有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变更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含水印)以及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实施流程
1. 区科技局发布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报通知;
2. 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产学研合作补助申请材料;
3. 区科技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对企业的有效票据额进行初审,并核算每个企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有效票据总额(有效票据总额为企业申报的此期间所有产学研合作事项的有效票据额的加和),以有效票据总额的20%计算该企业拟补助额,计算结果精确到千元(若计算结果超过20万,则该企业拟补助额为20万);
4. 区科技局视工作需要,可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复审或现场审核;
5. 区科技局就审核通过企业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保局等单位意见;
6. 区科技局集体研究形成拟补助计划,并公示5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按财政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完成补助资金拨付。
五、其他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8时,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交到区科技局602室,电子档发送至1847838437@qq.com。
联系人:邹杰;联系电话:13320266704。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2022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申请表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