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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林函〔2026〕38号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第18100166号建议的复函
夏钰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改黄桷门登山步道公共厕所的建议》(第18100166号)收悉。经与南城街道、区文旅集团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是关于黄桷门处公厕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与南城街道充分协商一致,由南城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进行整改,已对水箱、照明、便器等核心设施进行了修缮,能保持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转。二是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管护运行的问题,南城街道已安排了1名附近路段的环卫工人每天对公厕进行清扫,实行常态化维护管理,全面做好公厕清扫、保洁、维护等工作。三是关于抓好宣传引导文明使用的问题,南城街道将该公厕纳入环卫工作日常巡查范围,落实专人定期维护管理,每天开展宣传巡查,设立醒目公厕标识,引导社会公众文明使用,逐步提升游客环保意识。
此复函由区林业局党组书记欧朝刚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邓兴华,联系电话:18008378939,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