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开展2022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核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林草种子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林场发〔2016〕185号)、《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履行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区林业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
我局从现有有效期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抽查企业12家。
三、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3日—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请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抽查。不得弄虚作假,或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对检查组提交的监督检查事项,应当及时查实并反馈。
(二)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抽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双随机”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检查程序和方法,确保抽查结果公正、准确客观,充分反映被检查单位的真实情况,检查结果及时进行现场反馈。
(三)积极配合迎检。区级检查按照我局抽选的被检单位进行抽查,被检单位需按要求提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资料。
(四)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抽查结果信息包括:被检查主体名称、被检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结果、抽查时间、抽查机关、抽查人员等9类要素。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22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2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
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政处罚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林场发〔2016〕185号)、《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8〕4号)的规定和要求,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充分发挥抽查结果集中公示的倒逼机制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抽查的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
(一)抽查人员(6名)
第一组:杨帅、罗登攀、苟正。
第二组:唐大超、陈波、邹维勇。
(二)被检单位名单(12家)
1.2022年新办(8家)
重庆市铜梁区逸景苗木专业合作社(南城街道)
重庆市铜梁区茂森林草专业合作社(东城街道)
重庆红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蒲吕街道)
重庆梁七郎树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蒲吕街道)
铜梁区石庙苗圃(少云镇)
重庆弘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少云镇)
重庆千千万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虎峰镇)
重庆市铜梁区昌木苗木股份合作社(华兴镇)
2.其它苗圃(4家)
重庆市万润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城街道)
重庆锦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城街道)
重庆春典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平滩镇)
重庆景昊越苗木专业合作社(太平镇)
三、检查内容
1.林草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经营范围的检查。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的林草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林草种子的经营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2.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查。现场查看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区域及设立分支机构的检查。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规范设立分支机构。
4.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的检查。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和保存包括林木良种证明、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
5.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填写的检查。检查销售的种子、种子库种子和使用单位的种子每个包装是否有标签;查看出圃和造林地苗木档案中是否存放标签,查看假植苗是否悬挂标签。
6.林草种子质量的检查。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合同约定。
7.植物新品种引种的检查。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涉及植物新品种时,是否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8.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及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程序
检查组开始检查工作前需统一培训,之后决定检查时间,并提前3天通知被检单位,告知其履行法定义务。检查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应开展检查,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被检单位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表格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抽查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五、监督检查结果
监管业务科室(单位)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附属系统——“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抽查结果信息包括:被检查主体名称、被检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结果、抽查时间、抽查机关、抽查人员等9项要素。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被检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随机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在认真做好林业系统自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主动协调、配合部门之间联络沟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严明纪律。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并实行回避制度。
(四)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宣传,为种苗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