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铜梁区福果镇三多村2社刘家院子至4社慧光寺段农村
公路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三多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铜梁区福果镇三多村2社刘家院子至4社慧光寺段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规资〔2021〕5号)以及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支持交通强市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林规范〔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使用福果镇三多村集体林地2.3311公顷,其中:其中福果镇三多村2社集体林地0.5273公顷,4社集体林地1.8038公顷。乔木林地面积0.7028公顷(2社0.5014公顷、4社0.2014公顷),竹林地面积0.6463公顷(2社0.0259公顷、4社0.6204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9820公顷(4社0.9820公顷)。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需要采伐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用途使用林地,严禁违规使用林地,并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自行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请福果镇人民政府按照与区政府签订的《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