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宣传。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人员积极开展科技下乡、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3次,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注重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学习和培训,开展好2019年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59名在职职工全部考试合格,6名职工参加全国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和区行政执法培训。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开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议事规则,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注重规范性文件合法例规性审查。常年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的意见作为依法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较为规范、完备。对鹏山庄园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因案情复杂,局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举行了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7件,刑事案件6件,实现罚没收入97.27万元(已到位罚没收入45.27万元)。全年受理听证申请1件,举行听证会1次,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2次、市林业局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1次、法院传票1次,全部按规定及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资料,行政诉讼案件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无错案、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四)积极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安排2名同志入驻大厅专门从事涉林事项办理工作,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位办事群众的申请,在保证为群众办好事的基础上,不断压缩办结时限,最多的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节省15个工作日;最少的从法定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节省2个工作日。
(五)建立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平台事项管理,及时根据市林业局文件精神管理审批事项以及事项所需材料。在重新领取国家目录事项后并完成要素材料配置的基础上累计完成动态管理22次事项更新。截至目前,已完成124个事项的领取及其表单制作、材料更新和流程配置并通过质量检测,其中:累计发布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7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行政征收2项、公共服务1项。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今年以来,在全区重点林区的主要入山路口、森林防火检查站等重要位置新增宣传横幅40幅,力争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二是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对涉林案件、招投标项目、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全面摸排,至今未发现黑恶线索。
二、存在问题
我局负责执法工作的森林公安已转隶,下一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极大压力,无执法大队,无专业的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缺少执法记录仪等必要装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宪法。
(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缩减办结时限,推行告知承诺制,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