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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林业局
  • 2021-03-24
  • 2021-03-24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林业建设,促进林业依法行政,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以来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林业职能

(一)积极推进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市林业局的模板公布我区林业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及时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为单位法律顾问,加强林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重点是加强权力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以及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加大依法履职推进力度。

(二)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区政府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二、完善林业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积极落实林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做出林业重大行政决策时,必须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决克服以现场办公、文件签批等形式进行林业重大行政决策。细化林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实行目录化管理。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落实好林业法制机构负责人参与林业重大决策前期调研和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

三、深化林业行政执法改革

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积极争取健全政策法规执法科编制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林业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确定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评议考核、责任追究、预防和惩治林业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森林资源、珍贵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林保护湿地保护,加强森林防火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强化源头监督和日常执法,积极开展林地违法占用、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环节有据可查。

五、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林业行政复议机构,畅通林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林业行政复议案件审议机制。充分发挥林业行政复议化解林业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主动接受各级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同级林业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指导行政应诉、强化对林业依法行政的指导,预防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全年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应对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4次并取得行政诉讼一审胜诉和二审胜诉各一次,行政复议成功一件,暂无败诉和复议失败案例。

(二)完善社会对林业的监督。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政府网等渠道公开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向社会公,迎接社会监督。

六、全面推进林业政务信息公开

加大林业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重点推进林业资金预算、林业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推进林业政务公开信息化,确保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系统和政务服务中心有效对接,提高林业窗口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的林业规范性文件,提高公众知晓率。

七、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一)加强林业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宪法》《森林法》推进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将《宪法》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林业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林业依法行政和林业法治建设考核和评价机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建立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全市林业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各科室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林业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林业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成果运用到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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