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元) | 备注 |
1 |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养老服务中心 |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养老服务中心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造成不良后果,逾期未改正。 | 2000 | |
2 | 重庆市铜梁区明欣老年公寓 | 重庆市铜梁区明欣老年公寓存在食品留样造假;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的问题,逾期未整改。 | 3000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监督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民福街84号
监督电话:023-4567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