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元) | 备注 |
1 | 重庆市铜梁区大雁养老公寓 | 重庆市铜梁区大雁养老公寓存在15名从业人员,只有10人签订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寓一楼安全出口锁闭;消防喷淋泵电机未做保护接地;事故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无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无编号、无编制时间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9639-2020)的要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名称与实际内容不符的事实,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 20500 |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监督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民福街84号 监督电话:023-45673206 |
2024年二季度铜梁区养老机构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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