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民发〔2023〕36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铜梁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动态监测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动态监测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民〔2023〕64号)精神,结合铜梁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开展动态监测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方面。一是低收入监测帮扶统筹协作力度有待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在区级涉及多个部门,在镇街涉及各个条块,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兼容和数据互联互通仍未实现,救助帮扶事项协同办理效果不理想。二是基层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救助帮扶工作主要依靠基层,但目前各镇(街道)普遍存在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基层工作压力较大。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度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
(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一是三孩政策下妇女就业前景堪忧。随着三孩政策实施,女性就业也面临新的挑战,同等条件下男性在应聘时更受青睐,用人单位在员工留任或晋升时更倾向于男性员工。二是妇女儿童心理服务有待加强。在部分个案办理中受侵害妇女儿童心理也同样受到伤害,对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多,需要提供更有针对性、覆盖面更广的心理服务。三是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发现难。有些女性在遭受家暴或发生婚姻家庭纠纷时选择隐忍,致侵害升级。部分未成年人在遭受性侵等人身侵害后,因恐惧等原因不敢告发,导致侵害难以被发现。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爱服务体系方面。一是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有待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还需加大力度,进一步发挥促进残疾人就业带动示范作用。二是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因财政预算、工作统筹等原因整体进度相对滞后,需强化工作统筹,提升工作进度,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二、明确任务目标
(一)完善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机制。通过“线上”定期比对、“线下”日常走访的方式,对辖区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发现困难,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巩固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
(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区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100场以上,覆盖1万人以上,广泛提升妇女儿童法治意识;规范化建设一批妇女儿童维权站,为妇女儿童提供近在身边的维权服务。
(三)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爱服务体系。开展“百千万惠残助残行动”,2023年,创建3家以上“渝馨家园”(残疾人之家),实现年度新增残疾人就业45人以上,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以上。
三、组建工作专班
专班负责人:李锦峰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班成员:夏 薇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熊小莉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童中雄 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伏娟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宗 程 区残联副理事长
谢小刚 区人力社保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任永豪 区乡村振兴局成果巩固办公室主任
姜合利 区医保局参保事务科科长
李艳丽 区妇联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
吴 璧 区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学进 区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站长
黄 杰 区低保中心主任
杨春林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养老科负责人
四、完善政策措施
(一)完善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机制方面。
1.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机制。搭建全区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动态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范围;为相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提供数据支持。(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
2.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1号),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动态监测,确保应参尽参。强化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动态监测,做好风险研判、信息共享,根据职能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3.强化困难儿童、留守妇女主动发现报告制度。健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网格员、儿童社工等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的入户走访排查力度,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关爱帮扶。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妇联)
(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
1.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法治宣传。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千万妇女大学法”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强化妇女儿童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牵头单位:区妇联)
2.深化“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的重大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和发现报告,及时了解侵权线索,查找风险隐患,加强上报处置和关爱帮扶力度。(牵头单位:区妇联)
3.规范化打造一批“妇女儿童维权站”。积极开展隐患摸排、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近在身边的维权服务。配合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健全就业约谈机制,源头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益。(牵头单位:区妇联)
4.加大非法用工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侵害妇女权益及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将侵害妇女权益、非法使用童工等用人单位违法招用工行为作为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之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机制作用,最大限度方便女职工、未成年工维权。健全就业约谈机制,源头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爱服务体系方面。
1.积极推进“渝馨家园”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本区“渝馨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将“渝馨家园”建设纳入2023年“百千万惠残助残行动”,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各镇街要开展“渝馨家园”属地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区残联)
2.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救助帮扶。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十大行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实现就业。强化数据协同和业务协作,各镇(街道)落实好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代缴政策,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最低档次标准全额代缴。(牵头单位:区残联)
3.稳步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入落实市残联、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残联发〔2022〕45号),进一步强化任务分解,规范实施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整合政策资源。同时,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实事加强推进。(牵头单位:区残联)
4.持续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政策,不断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精康融合”专项行动,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关怀、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等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残联)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开展动态监测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对责任领域工作任务的统筹调度,做好任务分解、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跟踪反馈等工作,形成工作闭环。各镇街要组织镇村干部经及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的低收入人口、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逐户逐项组织大排查,到边到底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逐人逐项整改,并向问题事项归属单位报告。
(二)确保工作质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严从实做好相关工作。各镇街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坚持走村入户、实地调查研究,做到底数清楚、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杜绝弄虚作假、敷衍懈怠等情况,确保动态监测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成效分析。各镇街在推进开展动态监测和妇女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做法、创造的经验和树立的典型,要认真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形成材料,分别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报送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区残联负责牵头工作的梳理汇总,形成专项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附件:铜梁区2023年任务计划表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铜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梁区2023年任务计划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2023年度计划 |
责任单位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1 |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机制。 |
梳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需求。 |
推进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
推进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运用。 |
开展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工作检查。 |
区民政局 |
2 |
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
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及稳定脱贫人员参保动员工作,完善参保台账。进一步加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及时研判监测预警人员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按照部门职能职责采取相应帮扶措施。 |
收集汇总上半年工作有关情况,按照市级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并做详细深入分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总结相关工作并上报。 |
持续关注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对象参保情况以及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运行情况,收集相关问题,并及时处理。 |
收集汇总全年工作有关情况,按照市级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并做详细深入分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总结相关工作并上报。 |
区医保局 |
3 |
强化困难儿童、留守妇女主动发现报告制度。 |
1.联合区教委等部门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实现困难儿童精准保障、精准关爱。 2.督促儿童主任等基层队伍开展走访排查,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及时更新困难儿童、留守妇女基础台账,对有困难的留守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帮助。 |
1.持续开展摸底排查、入户走访、随访等,动态更新基本台账,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有困难的儿童及留守妇女。 2.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政策宣传,强化发现报告意识,落实关爱服务政策。 |
1.联合区教委等部门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实现精准保障、精准关爱。 2.常态化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帮扶。 |
加强探访排查,组织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村留守妇女走访慰问活动。 |
区民政局 区妇联 |
4 |
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法治宣传。 |
开展铜梁区“三八”妇女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 |
开展“关爱儿童 反对拐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 |
开展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事故、“守护花季 相伴成长”防性侵法治宣传。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 |
区妇联 |
5 |
深化“平安家庭”建设工作。 |
对重点人群及家庭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做好婚姻家庭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
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帮扶女性吸毒人员及其家庭。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
开展对重点人群及家庭的关爱帮扶工作,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
开展防艾、反家暴法治宣传,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 |
区妇联 |
6 |
规范化打造一批“妇女儿童维权站”。 |
指导相关镇街完成“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任务。 |
指导相关镇街完成“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任务。 |
指导相关镇街完成“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任务。 |
指导相关镇街完成“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任务。 |
区妇联 |
7 |
加大非法用工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用工。 |
1.加强妇女儿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尤其是女职工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将侵害妇女权益及非法使用童工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优先查处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1.加强妇女儿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尤其是女职工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的查处力度。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优先查处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1.加强妇女儿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尤其是女职工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将侵害妇女权益及非法使用童工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优先查处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1.加强妇女儿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尤其是女职工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将侵害妇女权益及非法使用童工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优先查处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区人力社保局 |
8 |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爱服务体系。 |
1.出台2023年“渝馨家园”建设相关文件。 2.制定方案,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5人。 3.出台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文件。 |
1.创建1家“渝馨家园”。 2.开展残疾人雇主培训,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10人。 3.指导相关镇街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1.创建1家“渝馨家园”。 2.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35人。 3.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以上。 |
1.创建1家“渝馨家园”。 2.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45人。 3.完成项目验收和资料整理归档。 |
区残联 |
9 |
持续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 |
落实市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定“精康融合行动”方案。 |
落实市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启动“精康融合行动”。 |
落实市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
对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
区民政局 |